继承过户流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全部3个回答 >房产证补办?请问有哪位网友知道的,求解答!谢谢!
147****5430 | 2019-01-03 10:12:36-
152****0990 一、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二、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三、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发领证通知,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2019-01-03 10:14:52 -
154****8482 首先,产权人先要到当地的产权管理部门的档案处提出申请,档案处核对产权人申请新证的房产的存档,开具房产证遗失的证明。其次,申请人要携带相关材料去省级以上报刊媒体公告声明。公告满六个月后,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新证。再次,申请人办理新证所要提交的材料:
① 补办的书面申请(无固定格式,但要写清楚);
② 原售房单位(如开发商)出具的曾领证证明原件;
③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④ 申请人已公告声明的报样;
⑤ 登记机关会提供登记表和房产的平面测绘图,由产权人核对;
⑥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后,产权机关认为符合颁发新证的条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根据通知单上的时间领取新证。 2019-01-03 10:13:58 -
135****5650 现实中,不免会出现房产证遗失、丢失的情况,那么,房产证丢失、遗失可以补办吗?如何补办?房产证补办手续是怎样的?以下是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一、房产证丢失后,应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房主到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信,然后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房管部门会向房主提供遗失房屋的房产证声明。房主再持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该声明见报后,若无人提出异议,房主可持身份证、声明书原件、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填写《补办房产证申请表》办理房地产补发公告,房主再持补发公告到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通知,该通知见报后自补发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将由房管部门补发新的房产证。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产证遗失补办的程序是:(一)产权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房管部门档案室复印房产证的存根,并通过报纸登报声明房产证作废;(二)产权人凭房产证存根复印件和声明作废的报纸到公证处办理遗失公证;(三)产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遗失补办手续;(四)房管部门在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办新证。涉及登报与公证的费用由报社与公证处收取,具体以报社与公证处的收费为准,房管部门收取一定的登记费,各地具体的登记费不同。二、补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一)产权人先要到当地的产权管理部门的档案处提出申请,档案处核对产权人申请新证的房产的存档,开具房产证遗失的证明。(二)申请人要携带相关材料去省级以上报刊媒体公告声明。公告满六个月后,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新证。(三)申请人办理新证所要提交的材料:1、补办的书面申请(无固定格式,但要写清楚);2、原售房单位(如开发商)出具的曾领证证明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4、申请人已公告声明的报样;5、登记机关会提供登记表和房产的平面测绘图,由产权人核对;6、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四)产权机关认为符合颁发新证的条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根据通知单上的时间领取新证。延伸阅读:房产证上加名字流程及费用房产证办理流程
2019-01-03 10:13:22 -
146****8650 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2019-01-03 10:13:09 -
131****8547 备件申请
1、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身份证 。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2019-01-03 10: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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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房地产权登记申请审批表》(发证办窗口提供)。2、土地使用权证书(附图)原件及复印件。3、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证明。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附件(正本)或《建筑工程规划报建批复书》正本;2)《建筑工程规划验收批复书》正本及附图正本;3)包含非住宅面积的,提供经规划部门确认的设计图正本。4、建设部门出具的质量验收证明。5、房产平面图的份数按申请的产权人人数再加1的方式提交(例如:房屋为3人共有的,提交4份平面图)。须更换土地使用权证的另提交宗地图2份,1:1万地形图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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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情况买卖二手房,交易过户时需要交纳的税费: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 印花税:房款的0.05%3、 交易费:3元/平方米4、 测绘费:1.36 元/平方米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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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八十八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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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契税:25万×1 %=2250.00元(首次购买、建筑面积不足90平方米,否则按1.5%交纳)2、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只交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还要交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房屋交易手续费,购买开发商得该笔费用由房屋开发单位承担,购房人不交)。3、办理《土地使用证》只交土地使用权登记费和工本费70.00元。(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还要交纳按分摊土地使用面积每平方米0.50元的土地变更手续费,购买开发商得该笔费用由房屋开发单位承担,购房人不交)。4、房屋维修基金25万×2%=5000.00元(各地不同,有的地方按建筑造价5%—8%收取)5、预交下年的冬季取暖费6、预交下年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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