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对自己的土地享有合法使用权,任何人不得无理由占用农民的耕地。1. 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2. 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3. 调查结果确认权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4. 申请预征听证权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5. 参与报批权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6. 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7. 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8. 调查结果核准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时,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进一步核准。9. 补偿方案听证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10. 补偿偿登记权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要求公告权和拒绝补。11. 要求公告权和拒绝办理补偿、安置手续权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全部3个回答 >划拨土地权益价指的是什么?
133****7909 | 2018-12-28 13:48:51-
153****1587 权益是指你拥有财产带来的利益好处,既换算成钱财等的收入;“权益土地”就是指你拥有该土地使用权期间带来的收入及好处;“权益地价”当然指的是你拥有该宗地权内的市场价格或价值了! 2018-12-28 13: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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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8113 (一)成本逼近法
利用成本逼近法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主要是以取得和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等来推算土地价格的。在测算过程中,不需要考虑土地增值收益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不需要进行年期修正。同时在确定评估参数时,要考虑其划拨土地使用权特点。由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殊性,在评估过程中某些参数与出让地会有所不同,比如利润率等,具体差别有多大,需要按照具体情况不同来分析。一般来说,利润率是一种投资回报率,一般而言,权能越大,投资回报越高。
鉴于以上分析,利用成本逼近法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基本公式为:
V=Ea+Ed+T+R1+R2
式中:V---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
Ea---划拨土地取得费;
Ed---土地开发费;
T---税费;
R1---利息;
R2---利润。
(二)市场比较法
利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根据替代原理,将待估划拨土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近期交易的类似划拨土地使用权交易实例相比较,并对类似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适当修正,评估出待估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
目前存在大量的城市土地收购储备、拆迁补偿、转让、作价入股(出资)等多种形式的交易,其体现的就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目前的多种划拨土地价格主要依据市场确定,在评估划拨土地价格时,这些都是很好的市场交易案例。
由于划拨土地不同于出让土地,在评估过程中,要考虑划拨土地的不同特点:一是要选择符合条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交易案例;二是不需要对评估结果进行年期修正;三是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评估在修正系数上是有区别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不同的,其内在的权能和交易内涵也是不同的,因此其修正系数与出让土地也是有差别的。
利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和过程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基本一致,其难点主要是收集划拨土地交易实例。一般来说,划拨土地使用权交易案例的选取有以下几种类型:
①符合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的土地使用权划拨
②当地政府对划拨土地收购贮备的价格
③划拨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价格
④以前发生交易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
⑤其他类型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交易类型。 2018-12-28 13:49:35 -
137****8794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财产权,有相应的权益价格。其价格内涵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利息、利润和产生的土地增值。 2018-12-28 13: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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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646 《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提出:
“土地资产处置时,要考虑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平均取得和开发投入成本,合理确定土地作价水平。采用授权经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土地资产的,按政府应收取的土地出让金额计作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
《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规定: “明确企业的国有划拨土地权益”。
“划拨土地设定抵押权时,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可作为使用者的权益,计入抵押标的。”“划拨土地经批准可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部分可计为转让方的合法权益。”
“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平均取得和开发成本,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为原土地使用者的权益,计入企业资产。”“划拨土地需要转为有偿使用土地的,应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差额部分核算出让金,并以此计算租金或增加国家资本金、国家股本金。”
2002年实施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提出“划拨土地价格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和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综上所述,“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其构成应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等。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给予补偿。确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可以委托具备土地估价资格的机构评估,然后经集体决策后综合确定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财产权,有相应的权益价格。其价格内涵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利息、利润和产生的土地增值。 2018-12-28 13: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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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划拨土地使用不设定使用年限;2、如果房屋上市交易,需按规定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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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进行调查、登记和发证。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一次性解决土地登记所需经费。这些费用当中的土地权属调查费是什么呢?土地权属调查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土地权属调查的含义 土地权属调查是指对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及权利所及的界线、位置、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的实地调查与核实。 权属调查时地籍调查的重要环节,是地籍测量的前提和基础,其调查单元式宗地(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土地权属调查工作是一件为土地法律登记奠定基础的工作,既要真实地记录实地土地权属的状况,也要包括土地权属主体认定的状况。调查成果经土地权利人认定,便可同地籍测量的成果一并作为审核和制作土地权属法律文书的基础。 二、土地权属调查收费标准: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 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宗地收200.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00元,**高不超过700.00元 2、企业土地 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00元,**高不超过40,000.00万元。 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事业单位土地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0000**高不超过10.000.00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 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00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00元,**高不超过30.00元。 5、农村居民生活用地 面积在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00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00元。 6、凡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家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水利工程、矿山、铁路公路、国家储备仓库、国家电台、邮电通信等用地(不包括这些用地内部的管理、生活等建筑用地),必须使用土地利用详查成查资料进行登记发证(指城镇外),每宗地以图幅为单位每幅收10元图件绘资料复制费,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7、**、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监狱等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8、农村贫困地区及其他因特殊困难需要申请减免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的,经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测绘、物价、财政部门批准。 三、土地权属调查费使用比例与管理 用于土地权属调查和注册登记、发证工作的经费,94%留给县(市)土地改部门使用;3%上交省级土地管理部门;3%上交国家土地管理局(由省级上管理部门代收代交)。上交部分主要用于省级和全国性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技术开发、建立档案信息等为下级服务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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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土地权属其实就是土地确权,简单的来讲就是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土地其他权利归谁所有。在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的时候是需要参考一些依据的,一般情况下可以参考人民政府所颁发的土地证书,或者是参考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占用以及出让的相关文件。在遇到土地确权纠纷之后,可以通过以下这几种方式来处理:1、假如说土地所有权以及使用的权利存在争议的话,当事人双方可以先自己协商解决,这样是最好的。2、如果说双方当事人协商不了,那么可以由本地的人民政府来处理。假如说是单位和单位之间出现了争议,那应该由县级以上的政府来处理。如果是个人和单位之间出现了争议,那么可以由乡级人民政府以及县级的人民政府来处理。3、假如说当事人对处理的决定不太满意,那么可以在拿到处理决定通知的30个工作日内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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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土地权归谁所有?答
土地一般是村集体所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三至六倍;村集体;当然。开发征用耕地和房屋,必定有相关的政策,请查询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家征用土地,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补偿.1.土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所有2.房屋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另外计算3.征用耕地的标准政府诉讼也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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