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后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住这个房子了。其实“50年产权房”确切地说应该是“5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不是房子的产权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房屋的产权永远是业主的的,而土地是国家的,业主只有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出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全部3个回答 >房子使用权50年到期后要怎么办?
156****2692 | 2018-12-27 22:50:15-
153****9017 产权是没有年限的,就好比人的寿命一样,谁能知道人的寿命是多少年多少天,人有旦夕祸福,房子也会有的,比如地震、年久失修倒塌、战争破坏等。
你说的产权年限实际是指该土地的使用年限,房屋是所有权-永久性的,土地是使用权-暂时性的,一般商品房分为住宅与非住宅(非住宅中又分好几类),通常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非住宅是40-50年,年限从开发商拿到地的那是开始计算,比如,某地于2000年被开发商拿到,报建写字楼,但2010年开始建设,2013年交付,该楼土地的使用权到2040年即到期,换你的话说,就是该楼的产权年限是30年。
至于你说到期怎办、还能续用多少年的问题也就解决了,至于以后要交多少费用,那要看到期后当地及国家税收政策决定,不过我认为,几十年以后的事谁能说得准。 2018-12-27 22:51:19 -
151****3453 一、房屋使用权50年和70年的区别有:
50年的,是综全用地。到2057年,这房不是你的了。70年的,是住宅用地。到2077年,这房不是你的了。
二、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
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
三、《物权法》第149条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将继续可以使用。当然,这个是理想主义,事实上,我国现在实施的住宅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也就是说,你购买的商品房通常只能居住到50年,超过50年就成危房了。 2018-12-27 22:51:12 -
157****5084 到期后需要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续租土地。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50年产权房”确切地说应该是“5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不是房子的产权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房屋的产权永远是业主的的,而土地是国家的,业主只有使用权。
土地出让是有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出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2018-12-27 22: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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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年限是根据土地使用性质来看的,房子是没有年限限制的。等土地年限到期后会有有关部门来查看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否能继续使用,如果能继续使用的话建筑物的使用人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如果不能使用了那么会赔偿建筑物的产权人然后回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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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那么,怎么续期?是免费的吗?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据《人民日报》)请注意,政府从来没说过免费续期。《物权法》只说到期后“自动续期”,没说这个自动是免费给的。而《土地法》则说土地使用权必须由土地使用者支付使用权出让金。那么,续期的费用又是多少呢?据温州网消息,**近,因为历史原因,温州有一批20年产权的房子,将陆续到期。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至少,温州现在是这么干的而且,温州这么干对其他城市来说可能就是一座风向标……“这次市区一批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在全国可能也属先例。我们也没有什么可资借鉴的经验。这次媒体报道了此事,我们觉得这是个好事,增加了市场透明度。”——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而且,你要知道——其实,这个“产权”并不是从你买房之日计算而是土地被拍卖后开始计算看到这里,您大概也明白了,我们大概能做的,就是在相关政策明确前,买房时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问题,尽量选择产权比较长的楼盘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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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后会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所有权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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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和50年的房子产权到期后都可以续费。房屋产权不同是因为土地用途不同: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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