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你是离职停止缴纳公积金,需要原单位封存你的公积金账户,给你开出离职证明,携带你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及离职证明原件去当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全部3个回答 >公积金不交了怎么提取?需要什么条件吗?
134****2417 | 2018-12-27 10:56:00-
136****9210 不一定都能提取出来的,提取公积金有条件的,符合条件才能提取。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2018-12-27 10:56:27 -
146****7472 住房公积金不交了,公积金账户属于封存状态,一般是不可以取出来的。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取。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可以提取的情况如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18-12-27 10:56:24 -
131****3982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2018-12-27 10: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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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因支付房租,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二、办理程序: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夫妻双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先由主租房人办理提取手续,另一方提供对方的《提取记录单》、夫妻关系证明及相关材料。(2)管理部接柜人员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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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可以跨市提取的,一般异地取公积金可凭购房合同及发票,每半年提取一次。 一、买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公积金存折;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单位公章4.住房公积金提取单(1式5联),需要加盖公司在银行预留印签。如果你是提取你自己的公积金则不需要证明。如果是提取对方的公积金,需要结婚证。买房的时间必须是在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后。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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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主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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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材料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二、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材料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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