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拆迁房如果是有了房产证并且过户了那么你如果再次购房就是二套房了,二套房的**比例、利率都会比首套房高。
全部4个回答 >动迁房产分割?请问有哪位大神知道,求解答!
136****9937 | 2018-12-26 16:53:21
已输入 0 字
已有5个回答
-
144****2056 第一、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产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依据是合同法229条。如果租赁人死亡,在租赁期内该户共同居住人有权要求继续按原租约履行,依据是民通意见119条第1款。因此在承租人已故情况下是可以由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的。
第二、使用权非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因为使用权带来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
第三、可以理解为将使用权房屋出售给开发商从而将现金变为承租人遗产,从结果上看是一样的。如果从法律上理解,就是因为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物发生了产权变更从而危及了承租人的租赁利益,因此对侵犯承租人的这部分利益给予补偿或者赔偿。换到房屋拆迁就是因为侵犯了租房者的承租权利而依法给予拆迁补偿或者安置回迁补偿
2018-12-26 16:54:36 -
158****6721 房屋动迁后家庭内部因为对动迁款分配不均或者安置房屋分配产生争议,很多人都希望尽快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但起诉的时机往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作出正确的选择,这样才能事半功倍,减少诉讼成本,**快地实现诉讼目的。 2018-12-26 16:54:09 -
137****8419 您好,只要女儿不存在丧失法定继承权的情形或者自愿放弃继承,则有权继承。 2018-12-26 16:54:00
-
155****0236 动迁协议和动迁后的房本上是谁的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房子拆迁之前房本上是谁的名字,如果是父母的,那么女儿就有权力分遗产,如果不是,那就跟女儿没关系了 2018-12-26 16:53:50
-
155****7879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女儿有继承权。动迁合同和儿子签,是因为根据民间的风俗习惯,默认为房子是儿子继承。
同时,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在儿子签动迁合同后,其结果是个人得到补偿,故女儿应当已经知道权利被侵犯,若提出异议,则可主张权利。若不主张权利,则两年后就不能再主张。 2018-12-26 16:53:39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
加入群聊
相关问题
-
答
-
答
办理抵压时好像不用写产权比例吧,只是在办房产证时,要写明共有产权比例,具体情况你去办证的地方问问就清楚了。我刚买的房子,货款时没有写产权比例。
全部3个回答 > -
答
真品房产证在封面里页中有印制清晰、流畅的“翠绿两色细纹组成的五瓣叠加团花”假证在这里往往印制粗糙,线条刻板。而在房产证的发证机关盖章页上,具有上下左右均等宽对称的咖啡色花纹边框,其花纹的细腻清晰也是假证达不到的工艺水平。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在2016年到2017年的时候底特律这里的房屋价格上涨的趋势是比较明显的。所以说在2017年的时候底特律这里的房产投资的利润是相当的乐观的。因为在2017年的时候底特律这里的投资潜力是很大的,要知道底特律的经济发展在全美也是有一定的重要地位,而且这里有很多知名的企业项目,更主要的是底特律购房还可以满足孩子的读书,享受到先进的医疗技术,这些都可以作为投资购房的利润。
全部4个回答 > -
答
有有效的遗嘱,按照遗嘱确定的继承人继承。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遗嘱没有固定格式。但必须明确房产的基本情况(准确的位置、门牌号、楼层、房号、建筑面积、房产证号等),遗嘱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姓名、与自己的关系、身份证号等)即可。遗嘱的内容不合法的主要有: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