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建税的纳税环节是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缴纳。就是说,在哪个环节缴纳“三税”,就在哪个环节缴纳城建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每发生一笔,城建税也就随着征收一笔。只要纳税人有交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行为时,就需要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另外,各地可以根据情况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
全部3个回答 >房产税的纳税地点?谁比较了解的,求介绍,求解答,谢谢!
144****1783 | 2018-12-25 17:02:32-
133****1694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8-12-25 17:04:42
-
144****3750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规定为15天或者1个月。纳税人自建的房屋,应当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应当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以前已经使用或者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购置新建商品房,应当从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购置存量房屋,应当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纳税;出租、出借房产,应当从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纳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应当从房屋使用或者交付之次月起纳税。房产税由纳税人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房产坐落的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 2018-12-25 17:03:30
-
153****5124 按照《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的规定,纳税人有营业机构的,在独立核算的营业机构所在地纳税;无营业机构的,在其房产所在地纳税。 2018-12-25 17:02:47
-
答
-
答
房产税对房地产交易没有影响,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对已经拥有的房产征税,现有的房地产交易税是流转税,只针对房产发生交易而征税,两者并不直接关系。大部分世界主要经济体都对房屋征收房地产税。征收房地产税主要有三方面的正面效果: 一是促进房地产市场总供给的增加,缓解住房供求矛盾。开征房地产税将增加房屋保有和使用环节的税收,导致房地产营业税、契税、增值税等流转环节税收的减少,这将迫使房屋所有者将手上多余的房子推向市场。市场总供给的快速增加将大幅缓解当前市场供求不平衡的状况,房屋的居住属性也将更加凸显。 二是推动租房市场发展。房地产税的增收将推高保有房产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房产所有者必然会选择将多余的房产推向房屋租赁市场,让租户共同分摊房产的保有成本,导致租房房源增多,房租价格下跌。 三是帮助地方政府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物业税或房产税则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而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税种大多比较零散,不易征收,地方财政收入难以得到保障。地方政府依赖土地出让金收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财政”,但这种以“卖地”为特征的“土地财政”不具有可持续性。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为了进一步推动房产公证业务的发展,不断提高房产公证质量,1990年8月司法部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了“全国房产公证会议”,建设部房地产业司负责同志、各地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和部分地方的公证处、房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方面的经验,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发展房地产公证业务的方针,制定了更好地为房产市场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措施。会后,司法部和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房产登记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全部4个回答 > -
答
联营企业房产,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做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全部4个回答 > -
答
房产证是越早得越好,为什么这样说呢?按现在二手房出售规定,如果房子在5年内要全额征收营业税,如果满5年就全免,而这个日期就是以房产证上的日期为准的,这个差额非常大。所以说,房产证很重要,越早办得越好。
全部3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