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内容,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
全部3个回答 >房产公证有期限吗
151****1746 | 2018-12-25 16:17:28-
138****2790 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2018-12-25 16:29:22 -
158****6059 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 2018-12-25 16: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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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995 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2018-12-25 16: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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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759 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2018-12-25 16: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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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002 公证书只是一种证明文书,“证明”其本身是没有期限的。但其公证的内容可能有期限。内容具体有没有期限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公证的内容如果债权债务关系,诉讼时效是两年,超过将不受保护。再比如,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公证,永远有效。等等等等,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018-12-25 16: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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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贷款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房产证到手的时间,通常来说,如果合同没有规定,你购买的是期房,应当在房屋交付后三个月内证;如果购买的现房,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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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过户。为避免以后麻烦,更名过户是很重要。比如:如果你想抵押贷款而房产证上的名字不对就会对你抵押贷款有影响。物权法颁布后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所以请尽快带齐材料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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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我们国家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上述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房产证办理的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法定期限。也就是说,首先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办理房产证的期限作了约定,开发商就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的产权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那就是人们常提到的所谓的“90”天的期限。一个“90”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一个“90 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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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书有效期 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房产公证的意义 (1)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该行为确系行为人所为;二是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房产交易中,交易人亲自实施交易行为基本上没有问题,即使出现问题也容易被发现和纠正;问题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为基于其对交易物的错误认识所为。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和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非真实意思表示,属可撤销民事行为。据此,房产交易中购房人基于房产商不真实的宣传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受让人因对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均不为真实意思表示。而此类情况在目前房产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于大多当事人对法律不熟悉,误以为自己已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就无法改变既成的事实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交易行为的情况还不多。随着社会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和律师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这方面的诉讼必将大量增加。而房产交易如经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能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2)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同时也为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调整。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而绝大多数交易人不可能具有这样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证作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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