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安全鉴定基本收费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费 被鉴定的房屋面积超过起始价规定的面积标准时,先按起始价收费,超过起始价计费面积的部分按每建筑平方米1.8~2.70元计收,两项收费之和为该房屋的安全鉴定收费额。 二、房屋安全鉴定特殊情况的收费标准: (一)一、二类房屋中楼房居民户装修房屋的鉴定按三类房屋鉴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其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乘以1.33计算,鉴定中涉及毗邻房屋结构安全的鉴定收费需另议。 (二)被鉴定房屋无图纸资料的,可在相应工程类别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收费,但增加的收费**高不得超过房屋安全鉴定费总额的30%。 (三)古建筑安全鉴定收费按一类工程收费标准乘以2.0系数计算; (四)建筑物层高超过4米的,鉴定费乘以1.2系数计算; (五)在有毒和高温等特殊环境中的房屋安全鉴定,按鉴定费的20%增加收费; (六)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减半价取;对于定期成批量例行房屋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的40%收取; (七)委托方需要加急提前做出鉴定报告的(现场检测后三日内做出鉴定报告),按鉴定费的20-30%增收加急费; (八)本办法仅限于现场常规检测,不包括工程检测,如需进行工程检测的,检测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注意:被鉴定的房屋面积超过起始价规定的面积标准时,先按起始价收费,超过起始价计费面积的部分按每建筑平方米1.8~2.70元计收,两项收费之和为该房屋的安全鉴定收费额。 三、可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条件: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全部5个回答 >危房安全鉴定方法是什么啊?
137****0832 | 2018-12-21 16:46:15-
145****2802 危房鉴定找司法鉴定部门。
可到当地危房鉴定站申请鉴定,有关部门将根据建设部2005年标准进行鉴定。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鉴定中心出示产权证明。
2.双方签订委托书。
3.鉴定中心专业人员到房屋现场进行初勘,如果房屋受损程度不高(C级),那么鉴定中心会给市民提出维修意见,如果受损程度比较高,鉴定中心将组织更加专业的勘查。对于受损相当严重的或危房(D级),鉴定中心会建议及时疏散居民,然后提出加固或危房重建的建议。
4.正常情况下,从申请到现场初勘,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费用主要根据房屋用途有不同的标准,10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初勘费是100元。若大于100平方米,每超过1平方米,费用增加0.3元。如果房屋受损严重需进一步勘查,根据勘查项目和难度另外收费。 2018-12-21 16:48:03 -
151****4628 危房的鉴定根据委托的机关不同,目的不同,鉴定的方法也不同。
大抵有三类。
一是未交付或者刚交付未出售房屋类危房鉴定。属于民事纠纷。往往由双方或者单方委托社会鉴定机构处理
二是已经交付的重大项目所属房屋的危房鉴定。可能属于民事纠纷,也可能属于刑事案件。
三是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为了甄别是非委托的危房鉴定。
2018-12-21 16:47:50 -
132****2623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1.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2.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危房鉴定等级划分为: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2018-12-21 16:47:10 -
137****7460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5、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 2018-12-21 16: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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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布置方式、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等因素确定。 2、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以下图表中的规定;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建筑气候区划 Ⅰ、Ⅱ、Ⅲ、Ⅳ气候区 Ⅳ气候区 Ⅴ、Ⅵ气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城市 中小城市 日照标准日 大寒日 冬至日 日照时数(h) ≥2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h) 8~16 9~15 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 注:建筑气候区划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1条的规定。 2) 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以下图表中的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 方位 0°~15° 15°~30° 30°~45° 45°~60° >60° 折减系数 1.0L 0.9L 0.8L 0.9L 0.95L 注:①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②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3) 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②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线干扰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3、住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用环境条件优越的地段布置住宅,其布置应合理紧凑; 2) 面街布置的住宅,其出入口应避免直接开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级道路; 3) 在Ⅰ、Ⅱ、Ⅲ、Ⅵ、Ⅶ建筑气候区,主要应利于住宅冬季的日照、防寒、保温与防风沙的侵袭;在Ⅲ、Ⅳ建筑气候区,主要应考虑住宅夏季防热和组织自然通风、导风入室的要求; 4) 在丘陵和山区,除考虑住宅布置与主导风向的关系外,尚应重视因地形变化而产生的地方风对住宅建筑防寒、保温或自然通风的影响; 5) 利于组织居民生活、治安保卫和管理。 4、住宅的面积指标和设计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宜采用多种户型和多种面积标准,并以一般面积标准为主,并应利于住宅商品化。 5、住宅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综合经济效益,确定经济的住宅层数与合理的层数结构; 2) 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当住宅分层入口时,可按进入住宅后的单程上或下的层数计算。 6、住宅净密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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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的认定标准 1、房屋结构发生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现象; 2、受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毫米、缝长超过层高1/2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3、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或柱截面因局部受压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毫米; 4、木结构房屋的主梁、屋架发生严重扭曲,或木质构件已经明显腐朽、虫蛀等; 5、由专业机构认定的其他不能保证居住、使用安全的房屋。必须由市、区房屋安全部门出具《房屋安全鉴定书》和《危险房屋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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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础、结构构件危险程度的严重性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它们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相关的。当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时,则不构成结构系统的危险;当构件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危险性判定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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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质量检测鉴定每个城市的费用都不一样,主要是针对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性能进行评价和房屋的混凝土强度、钢筋的布置等施工质量进行复核,一般面积超过1500平方应该是按4-6元一平方,具体要看房屋的情况和具体的鉴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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