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房流程1.新房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新房购买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新房进行验收交接。2.新房业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查验新房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3.关注面积问题,索要新房《面积实测表》,向新房开发商了解公摊面积大小及组成。4.业主请专业人员对新房质量仔细检查,记录问题,并详细填写新房验房单。5.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新房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予以修复或作出修复书面承诺并经买受人查验同意后,双方根据新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结算房款。6.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新房买卖合同或新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7.业主签署新房《房屋验收交接单》,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第三方处领取新房钥匙。8.业主向新房开发企业依法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办理新房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
全部5个回答 >房屋交钥匙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159****4567 | 2018-12-21 03:48:48-
134****0721 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如果在顶楼,看是否屋顶漏水痕迹;
检查电闸总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是否正常。检查所有插座,没有电笔的朋友可以拿个充电器和一个三相接头的排插;
检查自来水、热水是否接通,水压够不够。管路是否漏水、热水的温度够不够、所有的开关是否正常;
暖气(入住以后再交今年的,即冬季再交),煤气。是否接通,表的读数基数,应该为零。暖气片是否齐备,毛坯房都带暖气片;
物业费可以交,不过要注明期限。装修保证金等装修时再交。电费,根据电表读数,只交纳交房日期之后的;
防盗对讲、可视系统是否完好,可用;
宽带、电话线是否具备、可用(**好试一试),验房的时候记得带着电话机,去测试电话线路是否好用;
窗户是否严密,有无漏水,窗台里面应该比外面高3-5毫米(不然会倒流水进来)。开启是否灵活,开关是否完好、可用。 2018-12-21 03:49:23 -
145****7738 交房注意事项一:查看资料
1、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盖章原件可带走)。
2、《住宅使用说明书》(盖章原件可带走)。
3、《竣工验收备案表》(盖章原件)。
4、面积实测表/测绘单位实测面积明细(可为复印件但要有章)。
5、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工程竣工图纸或设计单位施工图(可带走)。
6、《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7、《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8、签字时注明“楼房状况未明”。
交房注意事项二:楼房结构
1、检查房屋有无裂缝。
2、检查空鼓。
3、检查倾斜与水平。
4、测量房间的层高。
交房注意事项三:渗漏、排水与防水
1、检查房屋有无渗漏
2、排水
3、防水
交房注意事项四:室内细部
1、管道
2、门(大门,房门)
3、窗
交房注意事项五:生活设施
1、供电
2、燃气
3、电讯与线路
交房注意事项六:其它
1、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2、抄电表、水表、燃气表数值。
3、有无专用垃圾道,其有无堵塞。
4、有无专用邮政报箱。
5、查问客厅、南、北卧室的空调机位和孔洞。
6、查问南阳台封闭计划。 2018-12-21 03:49:17 -
137****4012 一、首先要去物业部门查看的资料部分,以下这几份资料需要进行查验:
1、查验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而且可以带走。
2、查看《住宅使用说明》,也可以带走。
3、查验《竣工验收备案表》,仔细查看,不能带走。
4、核实面积实测表,了解房屋实际面积。
5、索要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以带走用于以后装修。
一般在10分钟内就可查看完资料。
二、核实面积、合同以及价钱多退少补的问题:
确认售楼合同附图和现实是否是一致的,结构是否与原设计图是相同的,房屋面积是否是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过的,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存在差异。(先查看售房合同,看看与其相差为多少,一般3%之内不考虑,超出部分则需要进行处理,建议定合同为2%误差,但是不超过5%比较好)。 2018-12-21 03:49:11
-
答
-
答
新房拿钥匙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验房。需注意以下几点:1、如果在顶楼,看是否屋顶漏水痕迹。2、检查电闸总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是否正常。检查所有插座,没有电笔的朋友可以拿个充电器和一个三相接头的排插。3、检查自来水、热水是否接通,水压够不够。管路是否漏水、热水的温度够不够、所有的开关是否正常。4、暖气(入住以后再交今年的,即冬季再交),煤气。是否接通,表的读数基数,应该为零。暖气片是否齐备,毛坯房都带暖气片。5、大门钥匙,总共几把?是否好用(所有钥匙都试着开、关一下)。门有无破损,翘曲变形,开关是否灵活。猫眼是否可用。弄清楚,做好交接。6、物业费可以交,不过要注明期限。装修保证金等装修时再交。电费,根据电表读数,只交纳交房日期之后的。7、防盗对讲、可视系统是否完好,可用(也试一试)。8、宽带、电话线是否具备、可用(**好试一试),验房的时候记得带着电话机,去测试电话线路是否好用。9、窗户是否严密,有无漏水,窗台里面应该比外面高3-5毫米(不然会倒流水进来)。开启是否灵活,开关是否完好、可用。10、查看卫生间正下方楼房对应位置,看看洗脸盆下水道管道是否有S弯管(防止臭气上串的),如没有,在装修施工时应该注意做好。
全部5个回答 > -
答
现场验收具体内容包括: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以上内容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好将拒收理由书挂号寄给开发商。而对于配套设施缺失或缩水和违反规划的问题,可联络其他购房者共同要求开发商补做或赔偿,因为单个购房者就共同配套提出异议或要求往往势单力薄。必要时可联合向主管部门投诉甚至提起诉讼。二、明确开发商收取的费用交房时购房者缴交一些费用是难免的,如购房尾款、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不能直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已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购房者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现实中有的开发商为促销而根据购房者的要求承诺不同的物业费标准,有的对不同消费群采取不同收费标准,由于购房者是单个与开发商订立合同,往往不知道别人的交费标准,作为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而言,同样的服务不同的收费,对交费单价高且不知情的购房者构成了价格歧视。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口头承诺低标准物业收费但没有书面协议,交房前后与物业公司签署收费标准高于口头承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前期管理)。建议:对于价格歧视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或者直接诉讼或仲裁以要求价格标准一致,对于物业费上涨,如果能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开发商曾经作的口头承诺(如合法录音等),可以要求开发商遵守承诺或补贴差价,如果举证不能,只好尽快依法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目前,交房时购房者对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争议也比较多。三、警惕协议陷阱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或疏于防范而设置圈套,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或条款。本市就曾发生过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主动支付部分违约金,并写明“双方不再主张其他违约责任”等类似要求购房者放弃权利的文字。对于此类协议,需提请购房者注意:协议一旦签署,就具备法律效力,放弃的权利也难以再追回。交房是开发商根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义务,在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权利提出新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对此类协议或条款有权拒绝签署。四、新房交房注意事项细节1、收房注意房款约定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则客户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2、注意物业费不能乱涨价根据现行规定,新建小区一般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因此,如果在商品房收房时出现物业费涨价的问题,业主可据此主张权利。3、注意物业费可以按月交在办入住手续时,多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一次性交付一年或多年的物业管理费。根据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的各项收费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计收,但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用。】4、注意缴纳契税签协议根据规定,契税一般于买卖双方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或变更时向契税征收机关缴纳。现实中多数开发商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要求业主特别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开发商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对于按揭买房的业主,在房屋权属证书未办下来之前,开发商要为其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若业主入住后不能及时缴纳产权办理时应缴纳的契税、交易手续费等费用,会造成房产证迟延办理或不能办理。而业主之所以不愿意在入住时缴纳这些费用,是怕开发商挪用。对此问题,解决办法是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契税缴纳协议书》,约定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5、注意先验房再办理手续目前,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6、建议业主集体收楼鉴于购房人专业知识的匮乏,建议购房人在收房时能够集体收楼,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聘请律师指导协助,这不但可以弥补单一主体知识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维权,还可引起开发商的重视,促使开发商就收房过程中的问题做约定。7、注意遇配套问题先收房针对不同的房屋问题,开发商承担的责任有区别:房屋主体有质量问题要承担退房责任,若是掉灰、裂缝等问题,开发商要修补。如果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比如配套设施、空气质量不合格等,购房人可先收房,然后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8、注意投资买房尽快收房有的业主买房是为了投资,迟延收房会造成其收租金的损失。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建议购房人做比较,如果租金的损失较大,建议先接收房,等把房子按照既定的计划出租后,再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以上内容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新房交房注意事项,新手买房必读,希望这些内容能在您收房时帮助您少走弯路,让您的买房之路更加舒心平坦。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买房交钥匙时注意事项:①在交房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下物业费的问题。一般物业管理公司都是由开发商为新小区选聘的,并且会提前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在交钥匙的时候,我们要提前搞清楚物业费的具体缴纳规则和相关的额度。一般物业费是可以按月缴纳的,虽然很多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业主按季度或者是按年缴付,但是业主是有权拒绝的。②在交房的时候需要缴纳契税。契税通常是买卖双方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就需要征收的一个税费,在现实生活当中,契税大多都是由开发商代收,一般在交钥匙的时候,买家需要及时的把契税缴纳了,否则的话是不能办理入住手续的。③需要先验房,然后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开发商如果把钥匙交给了业主,那么业主需要先去验收一下房子,看一下房子的质量如何,然后再去办理手续。
-
答
购房定金的比例是有法律规定的,虽然知道有规定,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定金比例究竟是多少。实际买房过程中,如何合理约定购房定金?操作过程中又有哪些注意事项。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如果购房定金的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话怎么办?《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所谓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房屋价格是100万元,但是认购书中的定金是30万,那么超出的10万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约不能签订的,那么开发商应当给购房者双倍返还的定金是40万,而不是60万。当然开发商把超出定金的10万也必须退回给购房者,这样购房者一共可以拿到50万。如何合理约定购房定金?如果房屋买卖中,双方基本达成意向,购房人缴纳了定金,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对实际交付的定金施行定金罚则,即:购房人违约则不能要求返还定金,卖房人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全款购房则资金充足,履行付款义务问题不大,那么就要着重防范卖方的违约行为,可以约定较高数额的定金,如总价20%,这样就加大了卖主违约的成本,促使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反之,由于定金罚则是把双刃剑,因此如果贷款买房的买主,如果没有较大把握办理房贷,应当适当降低定金的支付比例,特别是目前银行从严审核贷款的情况,一旦贷款无法办理,那么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将导致需要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买房交订金 不能口头协议买房私下交易,交订金时只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采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购交定金要慎重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可因考虑不周等原因,不想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在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买房交定金六大注意事项(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全部4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