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六条拆迁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还不行的话,可以向违法拆迁单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全部3个回答 >房屋被拆怎么办,该到哪个部门投诉?
143****8035 | 2018-12-20 02:03:49-
136****0736 一、政府强拆房屋不合理赔赏,拆迁户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举报,也可以搜集证据起诉拆迁人员。
二、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018-12-20 02:04:22 -
137****6996 如果你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且还没有政府的拆迁裁决的话,你只能是到建设部门申请拆迁行政裁决。
如果你和拆迁人已经达成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觉得不公平,你可以到法院民事庭提起民事诉讼,提拆迁合同纠纷。
如果你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有政府的行政裁决的话,你既可以申请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到本级法院。
但我建议你先提行政复议,如果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改变了原裁决的话,你可以到上一级的法院对复议结果提起行政诉讼。 2018-12-20 02:04:17 -
144****5147 一、如果你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且还没有政府的拆迁裁决:
可以到拆迁部门申请拆迁行政裁决,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二、如果你和拆迁人已经达成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可以到法院民事庭提起民事诉讼,提拆迁合同纠纷。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三、如果你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有政府的行政裁决:
既可以申请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到本级法院。
四、建议你先提行政复议,如果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改变了原裁决的话,你可以到上一级的法院对复议结果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是拆迁程序、补偿协议有异议的话,又不想走法律程序,也可以到拆迁的监管部门去协商,比如政府部门、国土局、城建部等等。 2018-12-20 0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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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情况,举报途径有: 1、到当地政府或上一级政府的纪委部门去投诉; 2、拨打当地政府热线12345举报投诉; 3、求助当地的新闻媒体,一般有举报热线,通过媒体报道引起广泛关注; 4、去当地活跃度比较高的论坛、网站发帖(也可以去政府官网),广而告之,进行举报; 5、当然,还可以去上访,遵照规定和秩序,合理合法的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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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强拆可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向上级部门进行投诉控告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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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质量行政主管机关:住建局。住建局下属有个质监站,主要负责对房屋质量的检验。可以向其投诉,质监站在接到材料后,应当迅速进行调查,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除责令其赔偿购房者损失外,还要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与开发商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协商解决。 1、准备好翔实、充足的证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要坚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与开发商协商时,要阐明问题发生的事实经过,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必要时可指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以达成问题的尽快解决。 3、要注意时效性。房屋保修期一般是5年。有些问题的解决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不要被开发商的拖延所蒙蔽而一味地等待。因此,如果在证据确凿、事实明确的情况下,若开发商还故意推诿、逃避责任,购房者就要果断地采取其它方式来求得问题的解决。 三、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协商和解不成,对购房者来说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是**优化的。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专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主要社会团体。因此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消协投诉,请求消协调解是**常见的方式,能够较为顺利、有效地解决纠纷。 四、根据原先的约定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如果购房者手中掌握着开发商侵权事实的充足证据,并且通过一般的调解途径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建议购房者请专业律师,就开发商侵权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以上途径无效,可以考虑诉诸媒体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进维权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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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行政法的规定,你可以运用其来质疑政府行为的合法性,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在这方面相关规定有明确的表述,一旦政府有对不动产作出决定,而百姓不同意可以到不动产(房产)所在地的法院去状告该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如果作出决定的机关是级别很高的国务院各部门,地方政府等这类,你可以去房产所在地的中级人名法院状告。 非法强拆房屋犯了以下几条法律: 1 民法通则: 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2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 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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