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全部3个回答 >怎么样才能领取公积金? 公积金怎么才能取出来?有什么条件?
141****7215 | 2018-12-19 09:26:48-
138****5719 离职后公积金可以取出来,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操作流程见下文:
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5、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外省市户籍证明(户口本)、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退工单等)。
如果需要提取,可以凭相关材料到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如果到时公积金账户是在单位,由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开具。如果账户被转入封存办,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后,到各区县建行支行公积金柜面办理提取业务。
一般情况下,如果您携带材料齐全是当场审核完毕,**后在建行公积金柜面审核后办理提取,但当场是不以现金支付给您,如果有建行活期存折可直接将资金转入账户中。隔天工作日即可到任意建行提现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018-12-19 09:27:35 -
145****7844 一、提取条件
1、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六)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2、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非本市户籍且户口在农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户籍所在地的;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五)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程序 公积金提取程序
( 一)、职工申请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单位核实 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
(三)、公积金中心审 批 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提取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即时审批。
(四)、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中心审批后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银行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办理提取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折)或还贷账户手续。
三、提取所需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购房发票、本人身份证1、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
2、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本人办理提取,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
3、配偶代领的需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必须为自住住房,自住住房的认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5、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公积金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中应注明共有或各自占有的产权比例。
6、职工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契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产权交换补偿协议》等签订一年内一次性提取,逾期不予办理。
7、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拥有产权部分的购房款。
8、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根据项目备案名单及相关材料办理。
9、因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医疗费用发生时间一年内办理提取。
10、支付房租的,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中心规定的一年房租额;
11、申请人不符合销户条件的,提取金额为百元以上部分,其余的应保留为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12、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13、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齐全的,即时申请,即时办结。如有疑问需要核实的,在三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14、本说明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购买二手房二手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契税发票、《房屋所有权证》、本人身份证。
(3)购买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房地产买卖契约》、有效付款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本人身份证。
(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书》、产权备案证明、有效付款凭证、本人身份证。
(5)拆迁安置住房拆迁安置住房:《拆迁产权交换补偿协议》、有效付款凭证、本人身份证。(6)自建住房自建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明》、本人身份证。
(7)翻建住房翻建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本人身份证。
(8)大修住房大修住房: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本人身份证。
(9)离退休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批准的离、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
(10)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经市劳动鉴定部门审批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残疾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
(11)非本市户籍且户口在农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户籍所在地的,非本市户籍户口簿、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
(1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提供《就业登记证》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文件、本人身份证;
(13)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市(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三万元以上医疗费收据、单位或街道开具的生活特别困难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者的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重大疾病范围具体指:恶性肿瘤、白血病、严重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心脏瓣膜开胸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造血干细胞异体移植手术、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严重烧伤。
(14)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提供判决书、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 2018-12-19 09:27:26 -
138****8588 购房公积金提取: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头次公积金提取: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4.大修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8-12-19 09:27:11 -
131****1822
(九)辞职、辞退或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提取
提取条件:因辞职、辞退或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一年,不再就业或新就业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提取材料:户籍在潍坊,不再就业的职工须提供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辞职、辞退或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
户籍不在潍坊的职工离职后可提供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辞职、辞退或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直接办理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需封存满一年。
一年后新就业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辞职、辞退或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友情提示:一年内重新就业的,新就业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办理转移手续。
提取流程
(一)单位初审。单位根据提取类别需要条件进行初审,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职工;初审合格的,单位负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印章,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当提取职工人数较多时,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
(二)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或单位经办人。
(三)公积金中心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再划入职工单位;其他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所在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内。
(四)职工所在单位负责支付至职工本人。 2018-12-19 09:2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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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的提取具体条件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程序如下:(1)职工提取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买商品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个人购买自住的商品房后,如无个人购房贷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限内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超过办理时限,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公积金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要求贷款方在连续缴纳两年积金的情况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到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当然如果断了时间,在断了的时间段就不能申请了!“连续缴纳两年” 2018-12-19 09: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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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住房公积金,通常想到的都是公积金贷款购房、还房贷、付**等作用,总之离不开一个“房”字。但记者近日从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乐山的住房公积金可不仅限于用在住房上,要是您或直系亲属生病了,符合条件的,也能提取公积金支付医疗费哦。从字面理解,住房公积金就肯定和房子有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乐山的住房公积金在“房子”上的用法就有六种,分别是:购房付**;按年提取还房贷(与提取公积金付**只能二选一);提取余额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支付租房费用;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棚改户提取余额偿还房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对后三种用法的了解程度并不高,每年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这些支取业务的人极少。“有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对住房公积金的理解不够,他们认为自己的收入不够在城区买房,所以即便单位给自己缴交了住房公积金,实际作用也不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在住房公积金的七种用法里,至少有两种就是针对农村进城务工人群的。他介绍,住房公积金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如果暂时不想建造、翻新、大修自有住房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还可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租房费用。“只要是乐山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房费用。”工作人员介绍,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可每年申请从本人和配偶账户余额中一次性提取当年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性收入规定比例以上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受房租与收入比例的限制。棚改户提取余额支付剩余房款就更简单了,只要您是乐山市范围内的棚改户,棚改还房较大需要您支付剩余房款的,都可以携带相关材料提取自己或符合条件的家人的住房公积金付房款。 前面说到了住房公积金在“房子”上的六种用法,接下来,我们就说说其“非住房”的用法。据工作人员介绍,在乐山市范围内,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一旦本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自己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患省级(或市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所规定的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医保定点医院或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支付证明、本人和配偶及子女身份证明,可申请合计提取本人、配偶、子女账户余额中**多不超过个人应负担医疗费用的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家可别小看了这一条,在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急需救命钱的时候,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能帮上大忙。” 除了患病,如果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的,可凭相关单位灾难事故处理情况证明和家庭收入证明,以及缴存人和配偶、子女的身份证明,在灾难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从本人、配偶、子女账户余额中合计提取**多不超过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的住房公积金。记者了解到,根据乐山市相关规定,有十一种情况可以提取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二)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支付**款的;(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四)非配偶缴存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自住住房的。(五)离休、退休的;(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七)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八)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性收入15%以上的;(九)职工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年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一)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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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房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吗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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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的特点有: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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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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