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政策,2002年的调整不符合中央精神,但是也不可能再恢复原状。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成承包责任制,即使当初分地时没有那个成员,但是所分土地依然是家庭成员共同承包的,因此谈不上某一个成员有没有
全部3个回答 >国家新的购房政策有哪些啊?
147****0744 | 2018-12-18 20:22:32-
131****6996 意思如下:
1、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2、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进一步提高第[**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二套住房贷款的**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3、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
4、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城市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5、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
6、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7、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国务院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8、2013年起,各地区要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从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稳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
9、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10、各地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即2015年底,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 2018-12-18 20:23:00 -
158****9845 ①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②社保:将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 ③“国家版”居住证1月1日起施行,持有人可享六大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④股市:1月1日起A股将实施指数熔断机制。一大波新政将开始影响我们生活。 2016年取消晚育假,晚婚假。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在2016年1月1日施行。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具体延长生育假到几天各地还未定)。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申请产假需要的资料有:申请书,结婚证,准生证,身份证,医生开的怀孕周数的证明,有些单位还要求B超结果显示胎儿周数的证明等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目前《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018-12-18 20:22:52 -
132****1757 政策一:2015年2月28日,央行2015年来首次降息
央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
政策二、各地的公积金****低**调整
2015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5年房地产政策将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三:2015年3月25日国土部住建部楼市新政落地
2015年3月25日,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2015年各地有供、有限,合理安排住房和其用地供应规模;优化住房供应套型,促进用地结构调整;多措并举,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部门联动,加大市场秩序和供应实施监督力度。
政策四:2015年3月30日 央行宣布二套房款**可低至四成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低**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低**30%。
政策五:2015年3月30日购买2年以上普通住房销售免征营业税
3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自3月3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年限由5年恢复至2年。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18-12-18 20: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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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主要对农村承包地的流转出台了新政策。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出台了**新的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三权分立,放活土地经营权” 2015年1号文件仍然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但是,随着社会发展需求,在坚持和完善**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开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这就要求要抓实农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承包地的改革核心即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稳定承包权(即土地的产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放活经营权,赋予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等原本不具备的属性。毫无疑问,承包土地制度的改变为农业集约化经营和资本的快速进入打下了制度基础。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入市” 2015年1号文件中提出: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有关部门要尽快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并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违法用地屡禁不止,这就表明农村建设用地隐形市场活跃,有着巨大的利益空间,但是这块利益该如何分配,政府如何引导去建立起一个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自由流转市场非常重要,只有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要素市场平等化,才能真正的流转。 农村集体土地的上市,显然不会走政府拍卖的老路,会不会打破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为目标,并与政府土地拍卖形成分庭抗礼的竞争态势,地价才有望不受操控。所以,想在农村土地入市上淘得真金的企业家们,还是压看清楚政府引导的竞争机制及利益关系。 三、“农村宅基地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盘活农村宅基地财富 2015年1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有关部门要抓紧提出具体试点方案,各地不得自行其是、抢跑越线。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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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只升不降。国家调控也必须遵循市场规则,即供求关系。现在山村往城里移居,小城往大城市移居,房屋价格三二年不会下降。人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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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两会刚刚闭幕,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将启动新的棚改计划,此外要加大公租房的保障力度,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实行差别化调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从官方表态来看,今年住房的重点不仅仅是“不炒”,“房住”成为新的侧重点,这对于尚未买房的刚需一族来说,是极大的利好。有国家政策的保护,今后买房将不再是困难重重。今年的房地产调控将实施差别化管理,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根据当地市场具体情况进行有效调节,加强房产调控的精准化和指向性。比如兰州、南京、武汉等地实施的一系列调控政策,均体现了“因城施策”的理念。2018年将是刚需极大被满足的一年,今年的房产市场将为首套刚需开辟专门的绿色通道,关于大家广为关注的房贷利率,央行也表态会监督各大商业银行严格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为支持居民特别是新住居民的合理购房需求,住房贷款将实行差别化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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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新政策有哪些?1、在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之后,我国多个城市出台各种楼市调控政策,从限购、限贷、限价到限商、限售,将投机者和炒房者都挤了出去。于是,我国多个城市房地产市场逐渐恢复稳定。2、未来房地产政策短期将坚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主体政策收紧趋势不变,形成“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住房发展格局。中长期逐步构建并完善长效机制,2018年长效机制落实将进一步加快。同时,短期调控与长效机制的衔接将更为紧密,在维持房地产市场稳定的同时,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买房新政策有哪些?2018年买房**新政策是什么?2018年买房**新政策是什么?1、根据国家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只要是首套房子,**不能低于总房价的30%,例如要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那么你的**款至少是100万*30%=30万元。虽然有规定,只要拿总房价的30%就可以,可是还有一个贷款的问题。2、有些房屋**款是根据贷款的额度来计算,只要拿总房价的30%就可以,可是还有一个贷款的问题。例如上述的总房价100万的房子,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的**高可以贷款45万元,那么剩余的房款都要**,也就是100万元-45万元=55万元,即**55万元。3、****低付多少?一般是30%,新房也是,但是少数楼盘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做到了20%,开发商要求你到指定的银行才会放款,或者地段好一点的小户型也可以低点**。二手房的话,所说的一般**低是30%,指的是房子评估值的30%,可能评估值比你的交易值要低,那么你的**就比30%的总房款要多。4、另外,还需要考察你的家庭收入情况和还贷能力,看能贷款多少钱,那总房价减去贷款的额度,剩余的也都是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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