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生前留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有法定顺序,根据《继承法》,房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全部3个回答 >父亲房产继承顺序规定是怎样的?
134****8180 | 2018-12-15 00:08:25-
135****1572 首先,需要确认下父亲的个人合法遗产。然后看父亲有没有立遗嘱,如果立了遗嘱,那么优先根据遗嘱,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序继承。
接下来,你需要去房产局了解一下,因为有的房管局只需要你提交公正文书,但是有的房管局需要你提交法院文书,这是不一样的,所以你一定要事先去了解下。父亲去世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一些证明和费用。如果你是法定继承人,那么你需要去你父亲户籍所在地,去开死亡证明,并且注销户籍。
房产证和自己与父亲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也是需要提供给房管局的。而且,一般来说是母亲优先继承的,子女属于第二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不需要缴纳税,但是也需要支付证书工本费和登记费。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2018-12-15 00:08:57 -
146****0553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生前留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有法定顺序,根据《继承法》,房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18-12-15 00:08:52 -
135****6766 这里我提醒你一下,如果父亲在世,母亲通过遗嘱只是转让该房产的一半(因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一半);如果父亲不在世,则母亲通过遗嘱转让的只是其自己的份额,(这个计算较为复杂,如果你追问的话,我再作答复)。
公证程序,不需要哥哥与弟弟去(但**好能去),但是必须由母亲本人去。**好的办法是,由父亲、母亲共同拟定的遗嘱由女儿继承房产。
根据我因的法律,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只要母亲、父亲通过其真实的表述,并签字确认将房产由女儿继承,则可以避开哥哥与弟弟,由女儿继承取得房产。
你提供的信息太少,请补充以下信息。父亲是否在世,该房产是否为婚后财产? 2018-12-15 00: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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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丧失权利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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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关系发生的条件1、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2、必须是依法取得的遗产我国《继承法》对遗产的范围做了列举,但是,若认定财产为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3、必须是合法继承人所谓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的开始、接受、放弃和丧失1、继承权的开始《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补充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2、继承权的接受《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按照本条规定精神,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可以作出接受遗产的表示,也可以不表示,不表示的即视为接受继承。本条又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就是说,受遗赠人在继承开始后,两个月内必须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超过法定时间,未作出明确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3、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是公民的民事权利,公民依法可以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也可以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继承人一经放弃继承权,就不得再坚持继承的主张。《继承法》对放弃继承权有严格的要求:第一,放弃继承权,一般应书面声明。第二,放弃继承权,必须在遗产分割以前。第三,继承人表示放弃,必须书面声明或直接由继承人作出明确表示,并经有关组织证明或公证机关公证。这样做,有利于防止某些人假借他人已经放弃继承权而非法侵犯其他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4、继承权的丧失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①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② 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③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④ 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① 不能依据法定继承而继承遗产;② 遗嘱指定其为继承人的遗嘱无效,仅指定其为继承人之一的则该部分无效,将其他人指定为继承人大部分仍然有效。③ 其晚辈直系血亲亦不得代为继承。遗产权属关系被继承人死亡后留下的遗产,在合法继承人未进行分割之前,属于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任何继承人不得擅自处置遗产,也不得将遗产据为己有。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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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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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生前留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有法定顺序,根据《继承法》,房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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