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购房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拆迁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依、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会起诉到法院解决,**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贰、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三、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过户交易前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得不到房屋的产权,只能主张债权了; 四、在房屋过户前,也有可能会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全部3个回答 >请问回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157****0386 | 2018-12-07 21:34:52-
133****8368 买卖合同有效。
格式卖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甲方将自己在 (房屋地址)拥有的回迁房出卖给乙方,建筑面积为_ _平方米左右。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如果实际建筑面积和房产证面积有误差,不影响房屋总价。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甲方_ 房款,余款 元整在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乙方自 年 月 日之前**甲方_ 房款日取得该房屋实际支配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行使该房屋支配权。第四条、甲方保证有权利出卖该房产,如出现其他权利人对该房产主张权利,造成乙方损失的,均由甲方承担责任。第五条、甲方应当自该房屋可以过户之日起 内协助乙方办理过户。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乙方延期办理房产证的,甲方需向乙方额外承担 贰万 元的赔偿责任。第六条、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 乙 _方承担。第七条、如果当地政策许可,办理房产证时可以将该回迁房直接登记在乙方名下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尽可能协助乙方少交或免交过户手续费及税费。甲方故意不协助的,导致增加过户手续费及税费的,一概由甲方承担。第八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该共同遵守,都不得无故反悔。如果甲方违约导致该房屋无法过户到乙方名下,甲方除退还房款外,还应按照该房屋实际增值部分,作为乙方损失予以赔偿,需要进行房产价值评估的,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因甲方违约,需聘请律师起诉的,律师费应由甲方承担。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房屋共有人均要签字):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2018-12-07 21:35:39 -
156****8604 1、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 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拆迁安置房买卖有专门的法律解答和法院判决实例。
3、 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买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一个条文,一个用词,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避免以后的风险,比较陪购费用和诉讼费用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2018-12-07 21:35:32 -
153****6294 回迁房如果有100%产权,就可以自由买卖,签订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不是100%产权,那么通常不能随意买卖,不能损害集体利益,因此签订的购房合同就可能无效了。
1、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
2、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但回迁房的土地性质如果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就属于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 2018-12-07 21: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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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如果有100%产权,就可以自由买卖,签订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不是100%产权,那么通常不能随意买卖,不能损害集体利益,因此签订的购房合同就可能无效了。 1、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 2、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但回迁房的土地性质如果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就属于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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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拆迁安置房买卖有专门的法律解答和法院判决实例。3、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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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工作经历,安置房买卖是不可以贷款的,都是全款购买。主要原因就是安置房不是商品房,在预售的时候银行不给做抵押,而等到房产证下来又要好几年。 拆迁都是给拆迁款的,你可以用拆迁款去支付安置房款啊。如果确认资金有问题,可以去试一下那种可以无抵押贷款的银行(比如渣打之类的),如果你的信誉好,收入也稳定,是可以贷到一些款的。不过额度不会太高,也就15万以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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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买卖吗?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安置房买卖的风险第一、政策因素。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第二、价格因素。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第三、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此笔者认为,根据人大常委会对《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共有财产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行为应该视为无效,但该意见同时规定,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财产,其取得财产的行为应该受到保护。而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擅自处置财产的共有人进行赔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禁止转让尚未确权发证的房地产,其立法目的就是为制止来源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地产转让。而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保护交易安全,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卖房人应当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此,若要弄清楚您看中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吗的问题,为减少矛盾、避免纠纷,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状况,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买家非但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而且还要承担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改变等不确定的风险。其次是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签名,以减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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