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而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风险可以分为:1、政策因素。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2、价格因素。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3、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实际上共有财产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行为应该视为无效。
全部5个回答 >回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有什么风险要注意?
155****0036 | 2018-12-07 18:29:24-
132****9481 这个拆迁办清楚。
二.你要问清楚,该户主的产权是不是有限产权,比如说,有的拆迁户跟他村里还有什么协议,他的产权有可能不是完全产权,那他就没权卖。
还有他的土地证是不是集体土地,因为集体土地必须要转化成国有土地之后才能办土地证,而没有土地证,你也交易不成,所以,你要问清楚。
三.确定这户主是房屋的主人,很多是代卖的,这样风险很大,所以建议必须一定要跟户主本人签协议。
他的亲人,比如说妻子什么的,都没用。
四。收款一定要打欠条。
五,如果有中介参与,一定要注意,核实该中介的资质和信息。
同时,房主的信息在本地派出所也要核实,其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一般是拆迁办发给他的一种证明),也要到拆迁办核实。
六,其他的费用方面的问题,尽量在合同中写详细些。 2018-12-07 18:30:29 -
134****5551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但安置房不同于商品房,购买有一定风险,有些事情还需注意。
拆迁房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市政工程拆迁而配置的房屋,这类房子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在获得产权证后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外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的房子,这类房屋与普通商品房无异,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拆迁房因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拆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
购买拆迁安置房需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
要注意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议慎重,因为此类土地上的房屋,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才会受到保护。如果是非集体组织成员,再拆迁的话可能不会得到任何赔偿。
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
特别是现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体组织建造的,对安置对象有明确限制。
3、房屋的权利人
确定房屋是独有还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员共有,购房协议的出卖方,一定要是全体共有人的真实意思,且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有授权委托书。
4、相关费用的缴纳
这类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类型由划拨变更为出让,过户涉及土地出让金的补缴。
2018-12-07 18:30:21 -
146****8689 拆迁安置房其实是可以买卖的,跟其他的房屋买卖差不多就是不能过户,当然比商品房的风险来得大。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2、因为没有房产证,造成买方无法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
3、卖方将房屋卖一个买家之后,有可能会再卖给其它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端转入与第三人的官司之中。
4、房屋如果**较多,卖方可能会反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其实买方并非处于无保护状态。 2018-12-07 18:30:05 -
137****8504 一、是否可以买卖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对象包括城镇居民被拆迁用户和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安置房就是政府或企业对拆迁对象的一种补偿形式。
有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而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二、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1、政策因素。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价格因素。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实际上共有财产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行为应该视为无效。 2018-12-07 18:29:58 -
148****9690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为了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政府修建了专门的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的被拆迁居民家庭。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大的特点在于购买对象特定和交易时间受限,即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购买拆迁安置房,并且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五年)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
虽然拆迁安置房交易受到限制,但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价,因而在民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市场,甚至出现了批量收购此类房屋然后再转卖牟利的“黄牛”。
虽然买卖双方先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款项及房屋交接手续,五年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做法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合法行为;
但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 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一套拆迁安置房在**终过户之前,可能已经被买卖了十几次。拆迁安置房的买方是无法从买卖合同中获得充足的保障的。房屋的归属**终取决于过户情况:谁**终取得了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证,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至于其是否是第一个买方则在所不问。
许多拆迁安置房的买方认为,买卖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已经付了、房子也已经装修过了,就算卖方违约,还能把我从房子里赶出去不成?可事实上,完成过户手续的买方将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要求原来的购房者搬出拆迁安置房屋。
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 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
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一方面,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变形物,而不属于孳息。变形物通常是以原物的灭失为其产生的前提; 而孳息的产生通常并不依赖于原物的灭失,相反,通常其是在原物存在的情形下产生的。拆迁补偿款不能适用孳息所有权随交付变动的规则。另一方面,拆迁补偿款是卖方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的,并非没有合法的依据,因而不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 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 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在一起案件当中,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认为卖给买房人的价格太低了。
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继而卷入到卖房人的家务当中。**终,买房人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但却又面临新的难题。卖房人有多个继承人,有的已经赴海外定居。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不得不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送达,就很难预测了,而诉讼也将因此被拖延下去,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买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仅看到其相对低廉的价格,更应当看到其特殊的风险。笔者认为,购买拆迁安置房并非明智之举,因为要顺利完成交易所消耗的时间过长,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是任何人都难以预见和避免的。
买方所获得的只是有限的差价,而其可能损失的却是整个房屋。 2018-12-07 18:29:51
-
答
-
答
有房产证的房屋都有据买卖的资格,但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房屋限购政策。一般不会存在风险。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类房屋取得产权证后就可以进行交易。
全部4个回答 > -
答
拆迁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只要有土地证,房产证,契税证,三证齐全,就可以了。同一般商品房买卖没有区别,但土地证必须是国有土地出让,不能是集体土地,也不能是国有划拨土地,划拨土地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出让手续,并拿出土地的出让费用,因土地位置不同,出让费用是不一样的,只有办好了国有土地出让的土地证的房产。才可以在市场上买卖。其他应该没有风险的。
全部4个回答 > -
答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1、安置房可否买卖主要是看土地证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是否能上市交易;能上市的是可以买的,不能上市交易则是小产权房,不适合买卖。由于是拆迁户安置房是政府补贴给当事人的,所以必需是当事人才能办到房产证,一般都比较长时间才能办下来。拆迁户安置房要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故要5年之后才能过户而且要补完国有地税;如果你一定要的话**好找个律师给你合同约定。2、拆迁户安置房相对商品房要便宜点,但是有一定的风险。过户的费用和商品房过户费用一样,但是要补完国有地税,这个在交易的时候可以约定由卖方来交。3、如果要想办理购房贷款,必须要有安置房当事人出面,其它人不能代款。买卖的风险是什么?现金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按规定5年内限制转让的房子。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很大,甚至没有保障的。尚未去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按《物权法》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签订附生效的买卖合同,期间风险也甚大。如: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可能会出现潜在安置房买卖的风险: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诉到法院解决,**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发,果如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实现购房母的了,只能主张债权了;4、在购买房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也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买卖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随着城市建设发展的加快和房价的步步攀升很多安置房都被建造出来,但是拆迁安置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进行交易。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1、安置房可否买卖主要是看土地证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是否能上市交易;能上市的是可以买的,不能上市交易则是小产权房,不适合买卖。由于是拆迁户安置房是政府补贴给当事人的,所以必需是当事人才能办到房产证,一般都比较长时间才能办下来。拆迁户安置房要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故要5年之后才能过户而且要补完国有地税;如果你一定要的话**好找个律师给你合同约定。2、拆迁户安置房相对商品房要便宜点,但是有一定的风险。过户的费用和商品房过户费用一样,但是要补完国有地税,这个在交易的时候可以约定由卖方来交。3、如果要想办理购房贷款,必须要有安置房当事人出面,其它人不能代款。买卖的风险是什么?现金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按规定5年内限制转让的房子。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很大,甚至没有保障的。尚未去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按《物权法》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签订附生效的买卖合同,期间风险也甚大。如: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可能会出现潜在安置房买卖的风险: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诉到法院解决,**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发,果如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实现购房母的了,只能主张债权了;4、在购买房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也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