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的税费,那要看具体情况了,比如您有二套房,需要承担二套的费用的(各地对二套房上税的政策不一样).
全部3个回答 >农村房屋产权变更问题?请问有哪位网友晓得,谢谢!
132****8222 | 2018-12-06 09: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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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8588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8-12-06 09:53:24 -
137****1420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2018-12-06 09:53:16 -
153****8649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2018-12-06 09: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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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及土地上房屋的权属可以分离要分析宅基地上房屋买卖、租赁、共建是否涉及为法律所禁止的宅基地使用权的交易流转,首先必须明确房屋与其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关系。关于房屋与土地的关系,即土地和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是否可以分开作为相互独立的不动产,存在两种不同的立法例:一是以德国、瑞士民法为代表,认为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应为土地的一部分,不能构成独立的不动产。如德国民法典第94条规定:“附着于土地上的物,特别是建筑物,以及与土地尚未分离的出产物,属于土地的主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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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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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产权确定材料:(一)房屋土地证(二)房屋所有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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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双方真实意思,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则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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