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可以放心的购买!预售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需进行核验方可继续使用。每次核验期限为一年。
全部3个回答 >办预售许可证怎么办?有哪位网友知道,说说呗。
158****8010 | 2018-11-30 14: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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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462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提到:
第七条 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2018-11-30 14:29:02 -
155****1181 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所需要具备的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2018-11-30 14: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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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土地管理局查询证号,写明丢失原因,说明原XX号土地使用证作废,申请补办。到市一级报纸上登报。很简单的,其实你直接去当地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股市问问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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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没有取消,取消的地区只是换了一个称呼:居住证。 很多企业和办理部分证件时候还需要出示暂住证,比如异地 学车,证劵开户,租赁商业房~~一些试点省份由强制办证转为 居住地登记制度,就是去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科登记身份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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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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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几个问题:1、弄清楚拆迁行为是否合法,也就是说这个拆迁项目,是否已经核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前期批件是否健全(含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批准书或使用证(国家规定未办理征地手续的集体土地不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村)以外的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建设));如果没有就说明拆迁行为违法;2、在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前,是否已经履行这些程序:1、拆迁单位(开发商)已和你就补偿安置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给你的补偿是否符合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并是否有协商记录(与你协商的书面记录);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办或其上级部门)是否已给你送达拆迁裁决受理文书(含拆迁单位申请裁决的申请书、受理文书、通知你答辩的答辩通知和答辩状);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否已组织行政调解(事前向你送达行政调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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