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提供: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工作商调函(或 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中止证明原件、复印件。职工可提取其账户内余额,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
工作调动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吗?
154****6137 | 2018-11-29 13:31:46-
153****1273 提取手续: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所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审核: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
3、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4、银行放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提取额度部分提取:1、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已支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或住院费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的部分总额;2、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或住院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可以提取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但需提供与购房人或大病职工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薄。 2018-11-29 13:32:13 -
158****3258 公积金的一切动态都离不开公积金中心,在公积金上我们无论大事还是小事只要有事都可以来公积金中心解决。法律上规定,职工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天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市辖县(市)及南市区到当地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
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并提供职工调离或终止劳动关系手续,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职工可以办理提取手续。当然,工作变动的时候,我们就需要把自己的公积金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去。这时候,将原单位缴存的公积金转到现工作的公积金账户即可。同时,职工调动工作可以提取或转移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当办理公积金转移的时候,需要提供新单位公积金接收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如果是提取公积金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加盖原单位公章,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由于公积金相关业务全部都是公对公业务,只能由单位经办人携公章办理。所以不需要我们亲自跑腿。
有些人可能觉得办理转移自己还要跑一趟公积金中心,太麻烦,自己又没交多少,不如直接去新的工作地点重新开一个公积金账户继续交算了。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职工不能开立多个公积金账户,每个职工只能开立一个公积金账户。如有多个账户,需选择一个现工作单位正常缴存的账户保留,其余账户存储余额全部转入保留账户进行合并。
另外除了转移公积金,如何提取出来使用也是公积金关系的变动中不少人关注的问题。关于如何提取,这上面可是有很详细的规定。当缴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类: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在本市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非住房类:
1. 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的;
2. 遇到下列突发事件,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
(2).遇地震、冰灾、洪灾、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灾害;
3.退休类;
4.出境定居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6.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7.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
8.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注: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 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别墅及偿还上述房产贷款本息的;
3. 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权的;
4. 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有逾期贷款未归还或虽已被担保公司代偿但尚未还清的。
所以,作为每个人生活中**实用的一金,当遇到问题的时候我们需要第一时间去想办法解决,让公积金能顺利缴纳和使用。 2018-11-29 13:32:06 -
132****1088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2018-11-29 13: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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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公积金和社保1、参加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变动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应办理转移手续,其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应转入新单位的公积金帐户名下,该职工在原单位名下的公积金帐户随之取消。2、职工转入时,应先在转入单位所在的管理部开立公积金帐户,进行汇交,然后向原单位提供转入管理部的开户证明,由原单位填写 “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办理转出手续。转入管理部收到“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后,在第四联盖章交新单位,作为收款凭证。3、职工转出时,需提供转入单位所在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原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的帐面余额,填写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交原单位所在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的各栏目必须填写齐全,第二联必须加盖预留印鉴。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出手续,在第一联盖章退单位,作为付款凭证,第二联管理部留存,第三、四联交转入新单位所在管理部。4、职工转入到国管、中直、铁路分中心,除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外,还须提供公积金查询单、分中心的开户行和帐号。5、职工调出本市,须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帐号、开户行名称,管理部审核后办理转移手续。6、若职工所调入单位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或职工尚未在调入单位开立公积金帐户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封存在原单位的帐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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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转移须知一、本市同行转移、本市跨行转移业务因工作调动或辞职到本市新单位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本人身份证),填写转移凭证到承办网点直接办理,材料留存银行备查。二、本市跨“中心”转移或转县(市)各管理部业务因工作调动或辞职需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如省直、煤炭、铁路或各县(市)管理部等缴存的职工,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新单位的公积金账号、本人身份证),填写转移凭证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结息转移手续。有关材料留存市管理中心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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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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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一份,需加盖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新单位所在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转移联系函》(需加章);4.单位出具的调离文件。该业务的办理地点在公积金大厦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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