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销售的二手房类型: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而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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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161 | 2018-11-23 18:12:25-
146****7513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怎么写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以实际产权证为准)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1、乙方预购《XX》(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 (证书号:XX),土地证: 并经人民政府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尾款付清之日交付。
2、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大写: 整,乙方采取XX方式。签订正式合同时**款万,尾款 万元于签订正式房屋购买合同后 个月内付清。
3、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XX整,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4、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XX天,甲乙双方于XX年XX月XX号前到富鑫房产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
5、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6、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必须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赔偿双方所交的信息费。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无权要求好人房产退还已收取的信息费。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富鑫房产执壹份。
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
见证方(签章):
见证方经办人(签章):
X年X月X日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怎么写?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1、不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也轻易的就交定金,需要注意,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买房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2、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等,在签约的时候尽量少用“定金”这个词语,可以用“订金”、“诚意金”等代替,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
3、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在与卖方者签订购房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清楚合同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2018-11-23 18:13:31 -
144****9991 1、查清房屋的“身份”。 购房者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二手房的房龄和面积。与新建的房屋不同,二手房的房龄十分重要,它直接决定了二手房的使用年限,这也是交易价格评估的重要依据。至于房屋的面积,购房者应实地考查,对于房屋实际面积与广告标明的面积有明显差距的,购房者**好能实地测量,以避免签订合同后因房屋面积缩水而引发纠纷。此外,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权利凭证,它既是卖方出售二手房的前提,也是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标志。二手房的面积、房龄、是否存在抵押等情况都记载在房产证上,故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须仔细查看房产证。
2、请评估机构做“帮手”。 影响二手房的交易价格有很多方面因素,包括房屋新旧程度、房屋坐落位置、周围环境、交通是否便利等,这些都使得二手房的交易价格较难确定,购房者**好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估价,以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购房者在选择评估机构时应选择资信等级高、信誉好的评估机构,并查看评估机构的经营资格证书和等级资格证书,尽可能多地了解一些评估机构的情况。
3、要注意公开透明。 二手房交易的**后程序是过户登记,二手房买卖合同以产权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房屋买卖属于特定的买卖,与其他一般物的买卖不同,国家对房屋的买卖有相关的规定。买卖双方不仅要遵循一般的买卖规则,同时还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另外办理特定的手续。根据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未经办理登记手续,私下买卖房屋的行为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
4、定金支付须谨慎。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中介公司常要求购房者支付定金,其性质为订约定金。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三)项地规定“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即“定金罚则”,如果购房者不签订购房合同,则丧失定金返还请求权。因此,购房者须了解各方面情况确定购房后,谨慎地支付定金。 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时,需对二手房进行实地查看,注意房屋面积大小、房龄、房产证记载事项,综合各方面因素协商出较合理的交易价格,在确定购买后才签订委托购房合同并支付定金。
禁止销售的二手房类型: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而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 2018-11-23 18:13:24 -
145****4509 房屋买卖定金可以退吗?
1、那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那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3、我们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房屋买卖定金可以退吗?怎样避免定金陷阱?
怎样避免定金陷阱?
1、不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也别轻易的就交定金
那大家需要注意,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买房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2、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等
在大家在签约的时候尽量少用“定金”这个词语,可以用“订金”、“诚意金”等代替,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因为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属于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3、定金的数额必须在房屋成交金额的20%以内,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有关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若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成交价的20%,超过部分无效。 2018-11-23 18:13:09 -
147****5585 我国房价在急速上升,很多普通职工难以支付,只能选择购买二手房。但是二手房的买卖交易又相对复杂,有很多手续要办,其中二手房定金合同也是容易出纠纷的一个环节,很多不法分子在这个环节上做文章,致使很多购房者上当受骗,所以购买二手房钱,购房者应该提前了解二手房定金合同的相关事宜,避免上当受骗。
三点需留意
第一点、卖方对二手房的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房屋“两证”。
第二点、留意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是的话需要其他共有人签字。
第三点、交易前,查看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和国家行政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查封。
定金合同之前确认信息
1.确认售房人的真实身份。如有意购买房屋,需要求中介公司或出售人出示真实有效的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若房屋为共同财产,房屋共有人必须到场或签字,确保买卖过程的合法性。
2.确认房屋情况。主要是指房屋本身的结构、装修、户型、楼龄,周边配套、物业管理水平等等,另外,还要记得查看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管理费等费用是否已缴清,若拖欠费用需要对方及时解决。
3.避免“格式合同”的陷阱。签订定金合同之前,仔细核对合同,如果有律师在会更安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防止卖家拟定的“格式合同”的陷阱。
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范文(仅供参考)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预订甲方受托出售的二手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预订房屋
1.该房屋坐落: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产权人:___________
2.产权及限制状况:
(1)共有状况:_____________ (2)抵押状况:___________ (3)租赁状况:_________ (4)其他限制状况:________
第二条预订条件
1.房屋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3.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
4.户口迁移: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预订期限
预订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乙方应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到甲方营业场所(本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号)与房屋产权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第四条意向金条款
l、乙方同意签署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意向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承诺的担保。在乙方与房屋产权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该意向金转为乙方购房款的一部分;
2、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拒绝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预订条件与房屋产权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付的意向金;房屋产权人(包括共有人)拒绝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预订条件与乙方签署《上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由于甲方向乙方隐瞒该房屋已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及其他对乙方购房决定产生影响的重要事实、导致乙方不能或不愿意购买该房屋的,甲方愿意向乙方承担双倍返还意向金的赔偿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承担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意向金的责任:
(1)乙方与房屋产权人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就本协议第二条预订条件以外的房屋买卖主要条款不能达一致的;
(2)本协议签署后《房屋买卖合同》签署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五条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二手房定金合同的签订就是对二手房买卖双方权益的保障与义务的制约,买卖双方应该认真仔细读完每一句话,避免落入合同漏洞的陷阱中,利用正规合法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2018-11-23 18:13:01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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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定金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金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能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房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二)签约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其次,买方应至交易中心查询该房屋的产权情况,有无抵押、租赁或被查封等。再次到房屋所在派出所查明该房屋内户口情况。**后,如需贷款还应事先向银行咨询贷款条件和可贷成数。(三)查证相关证件比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等,以确保卖方具有合法资格。同时,买方付款应与卖方履约挂起钩来,比如签约、交房、过户等环节当卖方完成后再相应付款,并且约定卖方违约时买方可相应推迟付款的权利。**后,为保证资金安全,**好能采用资金监管。(四)保留交易收据房款支付后,应由卖方出具收据。除非卖方明确授权,中介一般无权擅自收受房款。如约定部分房款支付用来偿还银行注销现有抵押登记的,该笔资金一定要监管或者由买方支付至卖方的还贷账户并告知原有银行直接划拨,以避免卖方挪用导致无法过户。(五)先验房,再收房买方接收房屋时,应根据合同验收设施设备的移交情况。在过户前,尽量避免装修房屋,以防过户后发生纠纷使买卖复杂化。房屋过户不仅包括产权过户,还须注意水电煤话等他项过户。如该屋内有户口,要敦促卖方及时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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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别人说,定金最好在合同签署并了解所有条款后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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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能退吗?关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是“订金”还是“定金”,虽然一字之差,但是意思差别很多。下面文章将为大家介绍购房定金能退吗,以及如何避免定金陷阱。一、购房定金能退吗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由上述可知,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二、购房定金注意事项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交纳定金的一方如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在接受定金后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有些购房者在交付定金时未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好与开发商签订书面定金保证协议,至少也应在定金收据上注明口头协议的主要内容。买房时,开发商发了一份盖了章的"承诺书",保证过期不办分户产权金额退款,这份"承诺书"是否有效?此"承诺书"应视为购房合同(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开发商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分户产权,购房户可依据"承诺书"要求开发商履行承诺,如开发商不履行承诺,购房户可运用法律手段,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主要注意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交钱时要签一式六份的购房合同、然后要去工商局备案、开发商的定金都是按房款的比例来收的、您交了定金以后要开正规发票、正规发票开好、合同再去工商局备案、此房就是您的了、不需要公证、假如钱在规定时间您没有付清就按合同规定您就违约了、房子开发商可以继续出售。三、如何避免定金陷阱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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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能退吗?关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是“订金”还是“定金”,虽然一字之差,但是意思差别很多。下面文章将为大家介绍购房定金能退吗,以及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一、购房定金能退吗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由上述可知,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二、购房定金注意事项 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交纳定金的一方如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在接受定金后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有些购房者在交付定金时未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好与开发商签订书面定金保证协议,至少也应在定金收据上注明口头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房时,开发商发了一份盖了章的"承诺书",保证过期不办分户产权金额退款,这份"承诺书"是否有效?此"承诺书"应视为购房合同(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开发商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分户产权,购房户可依据"承诺书"要求开发商履行承诺,如开发商不履行承诺,购房户可运用法律手段,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主要注意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交钱时要签一式六份的购房合同、然后要去工商局备案、开发商的定金都是按房款的比例来收的、您交了定金以后要开正规发票、正规发票开好、合同再去工商局备案、此房就是您的了、不需要公证、假如钱在 规定时间您没有付清就按合同规定您就违约了、房子开发商可以继续出售。 三、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 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 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是《**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