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影响以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1.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2.如果配偶之前已经用过公积金贷款,虽说自己提取公积金不占用公积金贷款的名额,但是由于整个家庭之前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同时这也是购买的二套房,属于二套房贷,****少6成。根据上述两种情况,可以看出公积金贷款认定的标准和提取公积金贷款是无关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是(家庭)名下无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但是,虽然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也是同样有影响的;**直接的就是影响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以商品房为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高可以贷款到60万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90平以内的不超过8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全部3个回答 >谁能说下户口性质有哪些
144****1350 | 2018-11-23 00:48:08-
154****8429 农业户口、非农户口现随着经济的发展,有的省市已取消了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全国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和居住证制度后,公民到别的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即可在当地申领居住证。持有居住证即可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医卫服务等权利。 2018-11-23 00:53:26
-
148****3324 按国家规定,早期我国户口性质只有两种:一是农业户口;二是非农户口。农业户口比较庞大,也比较单一。而非农户口虽然少,但成份复杂。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这些带户口的,可以说都是户口性质,只是:大分类性质和小分类性质的区别。 2018-11-23 00:53:18
-
147****3982 根据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后来,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 2018-11-23 00:53:11
-
答
-
答
有身份证就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房产证首先起到登记行为完成的证明作用。 登记机关在完成房屋登记事务后,将房产证发放给权利人,表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完成了相应的房屋登记。由于房产证记载的内容与登记簿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产证起到一种备忘的作用。 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房产证内容,掌握自己的财产情况,而不必每每去查阅登记簿。房产证**重要的作用还是保证登记活动的安全。 因为房屋的权属情况依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而登记簿由登记机关记载并且由该机关保管,并不在权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登记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擅自更改登记簿的内容,权利人就面临失权的危险。 为了防止此种情况的发生,登记机关在进行了房屋登记之后,有必要再向权利人发放房产证,其上记载与登记簿相同的内容。如果事后发现登记簿的记载有与房产证相异之处,权利人可以房产证的记载对抗登记机关,要求登记机关恢复原记载并承担责任。 所以,在以登记作为不动产权利公示方法的制度体系中,房产证的主要功用是在约束登记机关的行为,发放房产证是保证登记安全的重要措施。与户口迁移和小孩上学都有关系
全部4个回答 > -
答
房屋漏水,首先你需要说清楚是房屋的什么地方漏水,其次就是要找到导致漏水的原因,看看是墙壁内的管道破裂导致的漏水,还是说就是那个部位原来的防水层出现了问题。其次就是根据漏水点的数量,面积,严重程度等决定是先补漏再局部做防水,还是全部重新做防水了。至于你说的补漏的材料,现在比较常用的就是堵漏剂,这种材料只需要按照比例加入水调和,再使用就可以了。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外地人购房,要在购房地交一年以上的社保才能购买.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