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维权是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是向当地房管局投诉的,另外视具体的侵权行为所归属的管理部门不同,具体处理。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全部3个回答 >退房维权方法有哪些啊?
132****3504 | 2018-11-20 21:20:55-
158****3551 第一,通常开发商都在买卖合同中对购房人解除权的行使作出诸多限制,所以购房人在签署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的内容。例如: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开发商会要求面积差异按照“多退少补”的方式解决,这样就排斥了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第二,购房人要注意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时间,首先要注意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时间,若是合同没有约定的,则应该自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解除权就会消灭,购房人既然无法行使合同解除权,自然就无法退房。第三,还要注意合同中出卖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情形,以免购房人很被动,无法行使自己应该享有的解除权。
2018-11-20 21:22:10 -
146****0432 一般不能退房,以下6种情况除外
一、延迟交房
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没有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三、开发商证件不全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无效。
四、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五、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
地基沉降超允许值、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等质量问题,检测机构核验属质量不合格的。
六、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
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2018-11-20 21:21:59 -
138****2553 给订金是可以退的,你看看你当初给的时候写的收据上有没有关于时间的约定,毕竟得有个合理得理由。
如果写定金要是你的责任就不能退,如果开发商责任就双倍返还给你。
2018-11-20 21:21:52 -
153****4439 1、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你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
2、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2018-11-20 21:21:45 -
135****2263 可以提出主张,但是之前**审查你的合同,确定其中的条款,有无对你不利之处。 2018-11-20 21: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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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属于商品房交付的相关问题,现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第一、《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屋的交付条件应当符合相应法律规定以及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一般以是否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竣工验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对于房屋的交付使用,除非合同当事人对商品房的交付要件作出其他具体明确的约定,通常以“领钥匙”等方式可以视作对房屋的交付使用。对于已经通过验收,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业主是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约定接收的,若拒绝接收,会视为出卖人已经履行完毕交付义务,并可以要求业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在房屋未交付给您之前,物业费应当由开发商承担;在交付后,物业费由您承担,但在未装修前,物业费可以按90%交纳。 第三、《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在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因开发商的原因未交付,您首先应当依据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向开发商追究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第四、《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此,若您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经过验收,您可以拒绝收房;若已通过验收但仍存在部分质量问题,您应当先收房,保修期内您可以要求开发商修复,或自行修复后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关费用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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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遇到重大节日,房地产商都会进行一些列优惠活动。这时候,购房遭遇房产质量问题,应该如何维权? 购房者可以选择与开发商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协议,也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又或者到法院起诉等。接下来笔者为您详细介绍。 办法一:与开发商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协商的办法途径 所谓协商和解,就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诚意,交换意见、取得沟通,使问题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具有及时、直接、平和等特点,对于较小的纠纷或讲信誉的开发商来说,采用此种方式解决矛盾能获得较满意的结果。 购房者在直接找开发商协商和解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准备好翔实、充足的证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要坚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与开发商协商时,要阐明问题发生的事实经过,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必要时可指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以达成问题的尽快解决。 三、要注意时效性。有些问题的解决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不要被开发商的拖延所蒙蔽而一味地等待。因此,如果在证据确凿、事实明确的情况下,若开发商还故意推诿、逃避责任,购房者就要果断地采取其它方式来求得问题的解决。 办法二: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协商和解不成,对购房者来说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是**优化的。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专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主要社会团体。因此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消协投诉,请求消协调解是**常见的方式,能够较为顺利、有效地解决纠纷。 消协调解的是购房者与房企之间的消费纠纷,主要是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知权、尊重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纠纷。消协调解消费纠纷不收费。 消协调解是在第三者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消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消协调解本着以下基本原则:(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消协工作人员与被调解人之间是民主的平等关系。 办法三:找负责的行政主管机关 对于房子的质量问题,建委是主管机关;但是说到合同,则可以找工商局进行申诉。所谓行政申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书信、走访等形式向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反映情况、表达意愿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购房者在购买房产遭遇损害时,可以向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有关的行政部门申诉。有关行政机关在接到材料后,应当迅速进行调查,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除责令其赔偿购房者损失外,还要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办法四:根据原先的约定仲裁 仲裁是指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购房者与开发商达成仲裁协议,是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只有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而另一方当事人已向法院起诉,仲裁机构则不予受理。目前,在我国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部分设区的城市设有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有足够理由不服裁决的,可以收到裁决书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办法五: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购房者手中掌握着开发商侵权事实的充足证据,并且通过一般的调解途径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建议购房者请专业律师,就开发商侵权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购房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通过司法审判程序解决消费争议的一种方式。也是**具权威的一种方式。它是针对前四种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的一种更有力度的解决方式。但相对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来说,周期较长,程序也较为复杂,对此购房者应有充分的准备。 购房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消费争议诉讼应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诉讼的购房者应与所提起的争议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即必须是购买、使用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及其他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起诉时明确指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经营者。 3、有明确的诉讼请求,有受侵害的事实及证据。 4、根据民事诉讼法确定的管辖原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这五个途径没有递进关系,没有递进的含义,是平行的。购房者选择哪一个都是可以的。 办法六:其他途径 如以上途径无效,可以考虑诉诸媒体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进维权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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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根据**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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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新房,一般都没什么经验,容易遗留问题。专家建议提前准备好工具,**好能够请有建筑或者装修业经验的人陪同。当然现在也有专门的验房公司,大家也可以聘请专业的验房人员对新房进行验收,但自已还要是对验房有一些了解。 步骤/方法 1、电气线路安装应平整、牢固、顺直,过墙应有导管。导管连接必须紧密,铝导线连接不得采用绞接或绑接。采用管子配线时,连接点必须紧密、可靠,使管路在结构上和电气连成整体并有可靠的接地;应按套(单元)安装电表或预留表位,并有接地装置; 2、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各种避雷装置的所有连接点必须牢固可靠; 3、电梯应能准确启动运行、选层、平层、停层,曳引机的噪声和震动声不得超过规定值。制动器、限速器、报警器及其他安全设备应动作灵敏可靠; 4、 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阳台裂缝危险大) 由于新房子空关时间较长,在门窗轨道里会有一些灰尘和建筑垃圾,所以切不可很冲动,用蛮力推拉门窗,一感觉有阻塞感的时候,仔细查看一下,用扫帚清楚后就可以看了 5、配置有空调机、洗衣机、电冰箱、电子热水器、电子燃气灶、电子监控报警系统的高级住宅,应检查所配电器设备能否正常运行,各类管线是否安全可靠; 6、配置有电话的住宅,应检查电话线路是否如期开通,接听效果是否和谐,电话费用是否已经清缴完毕。另外还要验水、卫、消防、配套设施等设备。 7、各类屋面均需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 8、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措施,三层以上房屋在公用部位应设置屋面检修孔; 9、阳台和三层以上房屋的屋面应有组织排水,出水口、檐沟、落水管应安装牢固,接口平密,不渗漏。 10、面层与基层必须粘结牢固,不空鼓,整体平面平整,不允许有裂缝、脱皮和起砂等缺陷。块料面层(如柚木地板)应表面平整、接缝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 11、卫生间、阳台、盥洗间地面与相邻地面的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积水,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 12、地面应平整牢固,接缝密合。 注意事项 要看交付给你的商品房和合同签订的要购买的商品房是否一致,其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 要看所购商品房整栋楼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有此表方能说明该栋楼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要和开发商共同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工作。这是一项细致工作,如果购房人不懂工程质量等相关知识,**好找懂工程的朋友来共同完成,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有《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整栋楼是合格的,但不意味着购房人所购买的这套房没有质量问题。 要向开发商索要《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按约要求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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