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任何银行都可以贷款。连续缴满6个月就能申请办理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2、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开户并且连续、足额汇缴,期限不低于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4、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6、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
全部3个回答 >有谁了解申请住房公积金条件有哪些?
152****2253 | 2018-11-15 14:17:50-
155****5447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满足上述条件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2018-11-15 14:18:19 -
151****4719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2018-11-15 14:18:11 -
138****3039 公积金贷款所需具备条件:
(一) 职工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1年);未按规定逐月缴存公积金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具备贷款条件;
(二) 职工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年以上且单位未有缴存不良记录,新调入、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三) 所贷款项用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二手房、危改还原房以及自建房;(四)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 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和首期支付不低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
(六) 新交易的二手房屋,以契税发票为准6个月以内可申请贷款;超过6个月,不提供贷款。(七) 持房屋所有权证贷款,以契税发票为准二年以内可申请装修贷款,超过二年不提供贷款。(八) 自建房一年内可申请贷款,超过一年不提供贷款;
(九) 职工支取公积金后,须连续缴存一年以上,一年内不具备贷款资格。 2018-11-15 14: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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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拥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公积金贷公积金贷款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详细解释,公积金贷款是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其贷款的条件是: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新消息: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 贷款流程相应简化凡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未负有住房贷款债务。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能提供《担保法》、《物权法》规定的合法有效的贷款抵押财产、连带担保保证文书。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含单位部分)原则上应缴交至申请之日的上一月。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间不得超过商品房合同签订时间一年或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二手房不得超过过户后半年。借款人提供现房抵押时,抵押物两证办证时间超过一年的需重新评估,评估机构需是在中心登记备案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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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本市(含县区)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四)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已获得当地有权部门批准,并取得相关批准文书;(五)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及**款凭证;所购住房已办理产权证的,须从发证之日起一年之内;(六)已支付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款,有不低于50%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有资金;(七)同意用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房产抵押、公务员担保或有价证券、住房公积金质押等);(八)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所购期房提供的按揭贷款担保证明;(九)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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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九)职工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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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所需具备条件:(一) 职工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1年);未按规定逐月缴存公积金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具备贷款条件;(二) 职工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年以上且单位未有缴存不良记录,新调入、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三) 所贷款项用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二手房、危改还原房以及自建房;(四)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五) 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和首期支付不低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六) 新交易的二手房屋,以契税发票为准6个月以内可申请贷款;超过6个月,不提供贷款。(七) 持房屋所有权证贷款,以契税发票为准二年以内可申请装修贷款,超过二年不提供贷款。(八) 自建房一年内可申请贷款,超过一年不提供贷款;(九) 职工支取公积金后,须连续缴存一年以上,一年内不具备贷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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