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齐备后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不超过申请提取时账户余额。需要准备的资料:国土、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文、房地产主管部门的鉴定证明、产权证、修建房购买材料发票、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或者《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全部3个回答 >请问农村自建房提取公积金可以吗?
158****4180 | 2018-11-14 15:40:03-
141****8864 可以啊 只要你有以下材料
1.土地使用证(属本人或配偶所有);
2.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村镇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超过两年);
3.工程预算书(需预算单位盖章);
4.公积金支取表一份(需单位盖章);
5.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支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支取表(配偶单位盖章),配偶本人应到场签字. 2018-11-14 15:40:42 -
155****3066 可以的。
建造自建房(提取申请人必须房屋产权人或房屋产权人的配偶,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
1.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
2.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3.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5. 提取人本人身份证
6. 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办理提取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供核对。
注:
①一套房产只能提取一次,且产权人及配偶共同提取的额度不能超过建造自建自住住房的费用;
②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时,除携带提取政策要求的上述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集中封存户中职工提取需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2018-11-14 15:40:33 -
156****3944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18-11-14 15: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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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像长沙就规定,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购买、建造、翻建、 大修自住房的;2、 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3、无房户支付房租的;4、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5、退休的;6、享受**低生活保障的;7、出境定居的;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9、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注:职工符合以上1、2、3、6、9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符合以上4、5、7、8项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提取后该职工个人账户同时注销。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一) 本人身份证;(二)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提取人均需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三) 提取人本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四)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长沙行政区域以外自住房或偿还其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还应提供如下资料原件:1.建造、翻建自住房:城镇内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翻建提供);农村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农村宅基地使 用批文(或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批准书或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房屋所有权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翻建提供)。2.大修自住房:提供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或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C、D级《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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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取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所以自建房屋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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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银行出具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单。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还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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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提取方式可能不同,以南京为例:提取程序(一)职工提供身份证及相关材料;(二)职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银行、分中心)申请提取;(三)银行或中心(分中心)审核;(四)银行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卡)。主城区缴存银行网点实行提取通兑。申请范围(一)购买商品房(二)购买二手房(含现房)(三)购买经济适用房(四)柜面偿还本中心公积金贷款(五)柜面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六)租住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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