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70年后的归属问题,的确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70年后,房子真的不再属于你,租房的确要比买房子划算。这样说,并非故弄玄虚,是有一定道理的。房屋产权是物权之一种,按理说,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问题是房子不像你的手表一样,放在哪儿都行,它必须建在土地上。与土地比较起来,房子只是土地上的附着物。因此,70年后,房子下的土地使用权没了,必然危及房子,不能排除失去房子的可能。 这实在很有意思。一方面,法律宣布对公民私人合法财产进行绝对保护。比如说房子,它是公民**重要的个人财产之一。按理说,只要这个房子不倒,我对这个房子就有绝对的权利:占有、使用、支配、处置。但是,另一方面,法律又规定,土地是国有的,土地的**长使用期限是70年。70年后,哪怕这个房子非常结实,还是要面临何去何从的问题。这里面显然存在着矛盾。 有专家认为,在我国可以采取三个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第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第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我个人认为,这三种方式都有不尽人意之处。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办法,实质上是加重购房的负担。当下,用来做房地产开发的土地都是开发商从政府那里高价“拍”来的。消费者化高价不仅买下了房子,还包括房子下面的土地的使用权。70年后,房子好好的,又让他们重新再买一次“土地使用权”。购房者反复掏钱,必有另一个主体反复受益,这种做法是不是太有失厚道?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和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本质上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这种方法,总让人感觉难以实现。一个城市,除了公共建筑之外,全是个人建筑,这么大的规模,政府怎么收回?收回时,这些人将上哪儿去住,即使能办到,工作量之大不亚于迁移一个城市,将对社会造成怎样的冲击?举个例子说。我所在城市,居民房占大多数是80到90年代建的,其中居住的人口,少说也有上百万。如果按这个办法实行,10年间要让这上百万的人离开原来的家,重新找住所,社会怎么承受得了?再加上写字楼什么的,政府又哪来这么多资金进行收回? 总之,笔者对专家的建议是不敢苟同的。但是,房子七十年后怎么办?这终究是一个问题,必须进行解决。依笔者之见,那就修改一下法律,去掉这个70年。规定房子下的土地使用权期限终于房子的使用寿命。也就是说,只要房子不倒,土地使用权就不会过期,当然土地仍是国家的。
全部3个回答 >房子70产权到期怎么办?
158****9563 | 2018-11-13 16:55:04-
145****1651 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018-11-13 16:55:41 -
136****0918 随着房价的飙升,房产各方面的知识也得到了人们的重视,房产五证齐全、70年产权、公摊、绿化率。容积、层高、房子过户等等一列席的名词渐渐的被人们熟悉了。总所周知,中国的土地使用权**长的是70年,属居住用地,其次是工业用地科教文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而住建部仇保兴曾披露,中国的建筑平均寿命是30年。建筑30年的寿命到了,或者70年的使用权到了,房屋和业主何去何从,很多人其实没有深入考虑过,70年产权到期之后房子该怎么办?根据我国的相关政策:70年产权是指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新浪乐居论坛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而今,房价还是不断的飙升着呢!对于工薪阶层的人来讲,购买房子是一辈子的大事,一辈子到老了或许才买得起一套房子。想要把房子遗留给子孙,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看来是很不可能了。70年产权到期之后,就只能等着续期或是赔偿了。而很多房屋的业主都认为,30年的建筑寿命,其实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房屋本身,本就是越用越旧,买房投资、保值,其收益主要来源于土地的增值,即使房屋的建筑寿命到了,只要土地使用权还在,依然能起到保值的效果。因此对于房屋的业主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房屋的建筑寿命到了就推倒重建,但必须保障自己的利益。【延伸阅读】多条家装新规即将出台 市民担心以后装房子会更贵政策关于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到底是如何认定?近9成网友打算回常州置业 80后为主力军
2018-11-13 16:55:33 -
133****6365 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依旧是你的,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
Q?
A,即土地使用权到期,业主如有需求。 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
到期后,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筑的用地、70年是针对该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要买房子首先要看两证,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用权同时转让,但业主仅拥有这块土地上对应的商品房拥有权,但具体的操作方法还没有明文规定?
A。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国土局则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伪造房产两证。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房产证上会写上年限吗,只有土地才有使用年限,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农村宅基地建房,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只是要补交土地税,“土地使
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产权到期后的具体处理方法: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
3,距离产权70年还有一段距离,如何界定,即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3年的开发时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没有期限限制: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房屋产权是从什么时候算起,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如业主需求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50年。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5,才开始房屋产权年限的问题。因此,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
A。
业主购买商品房,而没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我国实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则需要开发商协助向国土局申请?如预售房;如果不收回,房产证是私有的:
1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从首批拥有房产证的业主至今也不过30多年.有房地产两证未必就有产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有你所购买房屋的土地分摊面积和性质以及年限,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房子就是私人财产,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不属于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产权是否完整.产权是否登记,到期后交纳一定费用便可以继续续期,土地收归国有。 Tips,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70年、确定为拆迁的房屋等,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 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 相关条例。 2018-11-13 16:55:27 -
148****9566 可以继续使用。。因为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中国境内取得的都是使用权。。但国家会在70年到期后换证,,使用权仍然是你的。。会有一些费用。。但很少的。。。具体的收费标准国家尚未出台。。。这基本是个盲点。能住个70年的房子已经很不容易了 2018-11-13 16: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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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产权到期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仍然存在,业主可以继续居住,但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具体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进行执行。70年产权主要指的是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和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是两个概念。土地的使用年限从开发商拿地开始计算,而房屋产权的实际寿命会随着房屋的建造时间长短而缩短。 房屋的产权也会根据土地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而产生差异,比如土地性质由民用住宅转变成为了工业用地,房屋的使用年限也会从70年转变为40年。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消费者的权利,开发商拿地两年后未开工,国家将会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同时如果开发商在拿地后出现囤地或者是减缓施工速度,都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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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多不会超过5位数。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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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知道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首先要了解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受到我国《物权法》的保护,其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因为根据我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所以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一项使用权,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远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而根据土地规划用途的不同,土地的**高使用年限又分为40年、50年和70年不等,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您买的房,所谓的“70年产权”怎么算?您的房屋产权到哪年?例如,2012年开发商获得土地批租权,2015年商品房建完进行销售,2016年买房搬进新家,那么所谓的“70年产权”就是2012年+70年=2082年换句话说土地使用权期限从开发商拿地起算!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产权为70年的房子,也就是住宅,可以落户口,而产权为40年或者50年的房子,虽然很多也能够满足居住的要求,但是其土地的使用性质,决定了房屋本身仍然是非住宅性质,所以一般来说不能落户口,子女也就不能划分到相应的学区,就近入学,这就是产权70年、50年、40年**直接的区别,所以,你在你选择购房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劝你不要买“小产权”的住宅,而“小产权”也就是从侧面反映出这三个年限不同的产权区别。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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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房子产权到期后可以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70年产权房和40年产权房的价格无法直接换算,主要还看房子位置、配套等综合因素,如果40年产权房,在稀缺地段,也是可以很高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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