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取得: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添附、善意取得;2、继受取得:合同、继承遗产、接受遗赠。
全部4个回答 >夫妻房屋所有权是什么?谁比较了解的,求介绍,求解答,谢谢!
152****2633 | 2018-11-09 17: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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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666 房子是生存**基本的生活资料,在寸土寸金的上海,房屋尤显重要。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
(一) 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 照顾无过错一方。比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 、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 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2018-11-09 17:44:03 -
148****1884 夫妻共同房产
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
主要是指:
1、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所得的房产;
2、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2018-11-09 17:43:49 -
145****3114 夫妻个人房产
所谓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是指夫或妻一方婚前(以结婚登记日为准)的房产或法律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房产。
主要是指:
1、一方结婚登记前已经取得取得全部产权或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的房产;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 2018-11-09 17:43:42 -
142****8787 按份共有。夫妻双方按确定份额对房产行使所有权。
1.各共有人对共有房屋按各自份额享有所有权,各自的份额应该在共有关系产生时双方协商明确。
2.按份共有是共有人对共有房屋整体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共有人的权利是对共有房屋整体,而不是某一部分。 2018-11-09 17:43:31 -
152****6661 共同共有。夫妻双方不分份额地享有和行使房屋所有权。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或双方购置、自建、交换的房产,以及继承所得的房产,而且双方没有明确规定的。
2.夫妻一方或双方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的房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房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都不能无视他方擅自处理。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共同所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所以在申请登记时,夫妻双方都应该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2018-11-09 17: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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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的《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登记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在这五个的程序中,确认房屋权属的节点就是“记载登记簿”,当房屋登记程序进展到“记载登记簿”后就确认了申请人的房屋权属,申请人就成为了法律确认的房屋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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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城市居民拥有房屋产权的凭证,根据《物权法》规定,房产证上是房屋产权人的合法凭证。在城市建房,首先要获得许可,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准建证,待房屋建成后再办理产权证。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个人没有所有权,但是对于地上的房产却可拥有产权,房产证即是房屋产权人的产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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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有这个房子的抵押权,就说明是这个房子的第一债权人,有第一受偿顺位。 法院如果已经查封了,应该会有债权申报公告的,不一定要等公告,先去法院一趟,和主办法官说明下情况,这样就不会漏了。其实有他项权证在,法院也是不会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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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一般住宅类使用期限为70年,非永久土地产权证明,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可以有永久产权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可以过户到他人名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开发商按照法定程序开发的住宅小区全部属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转批),集体土地同样可以内部集资建房。不论是国有还是集体土地,都必须要有土地证,其它相关手续齐全,可以办理房产证。但国有土地的产权办理都是正常的,但集体土地是没有个人房产的土地证的,因为没法分割,没法进行过户交易,也正因为如此,导致之后如果拆迁等土地补偿的话,也会和国有土地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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