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办法是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查询。不管预售合同还是二手房买卖,均要网上备案。查询一般需要带好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以上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全部4个回答 >二手房合同猫腻是什么啊?
157****3584 | 2018-11-06 20:28:49-
144****9213 我今年才买到房子,房价是27万,那时是先付了1万定金,中介给了收据,当晚就和卖家签了约,第二天再拿合约给我签,中介说卖家要上班很忙,所以没时间出来见面,那时我信以为真,到转户那天才知道,卖家跟我说,中介对他们说我很忙,没时间出来谈,其实后来问过做中介的朋友说,一般中介是不想业主和买家出来面对面谈的,怕他们互留电话之后就踢开中介,自己交易了。
如果中介问你要一万定金,能给,但必须要有收据,并写明是这一万是做什么的?还要他们公司盖章。
个人建议**好去大的中介,我那时是去合富置业,在广州也算不错的,中介费是3个点,也就是3%,一般小行是收两个点,但我不放心,怕他们突然消失不见了。。
还有弄完之后,如果要按揭的话,**好选好点的按揭公司,但是我选的是中介介绍的,速度还可以,半个月就弄完了,就是收得挺贵的,要两千多,那时我还以为多花了钱,因为我有的朋友会说他们只花了一千多,不过后来证明,虽然我花的钱多点,但是速度是挺快的,我那朋友弄了两个月还没弄到。有的钱能省,有的钱不能省,就是这个道理。 2018-11-06 20:30:05 -
143****3220 一、买房合同注意事项
1、查证
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坐落位置、楼号、单元号、房号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如购买地下车库应注明地下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以及维修费、物管费等等。
2、面积误差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房屋的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即产权证上登记面积)为准,只有这一面积数值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明确合同中认定的面积是出卖人暂测面积,还是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对于预售商品房来说,一般都是暂测面积)。
3、付款方式
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可以拒付。在合同中应予明确付款方式和交付时间,同时明确违约责任。
二、买房合同猫腻
1、手续不全
很多开发商在没有拿到预售证的情况下就把房子拿出来销售,其实这是不合法的。因此开发商常常拿出许多优惠来诱惑购房者,但对于购房者来说,这是存在很大的风险。
2、补充协议
有的开发商喜欢在补充协议中玩文字游戏或者其他手段,使得补充协议形同虚设,或者让购房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有一些心机的开发商会在买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留下许多空白之处,购房者不在意,以为看完合同签就算完事了,但是这些空白往往就能给开发商留下可趁之机,大做文章了。
3、模糊交房日期
必须要求开发商准确无误的将日期规定在合同上,并约定好开发商如不能按时交房需要承担的责任。合同中还有一点事项需要专门注意,那就交房日期。另外购房者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注意房屋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以及是否对付款的数额、期限及违约责任等等作出约定。 2018-11-06 20:29:32 -
136****3645 购买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那些中介常用的合同花招,你都知道吗?
购买二手房时,如果是跟卖家直接交易,购房者就会打起十二分精神,可一旦有了中介的介入,购房者往往是打起二十四分精神应对,生怕被坑,但奈何有时千防万防还是没防住。所以为了增加胜算,我觉得你还是有必要看一看中介常用的花招究竟有哪些?
一、将《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合二为一
一些中介公司为确保自身利益的实现,故意提供一份《买卖居间合同》,将《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合二为一,在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让其签署。
从法律上讲,签了这份《买卖居间合同》,居间人的居间义务已经完成,而客观上买卖合同的内容只是初步意向,中介公司为购房者承诺的许多义务并没有实际履行,一旦发生纠纷,购房人很难维护自身权益。
所以,购房者签署合同之前,一定要问清楚到底签的是居间合同还是买卖合同。
二、故意以口头形式作出部分承诺
中介公司为了能够顺利促销售易,往往会对购房者作出许多承诺,但又担心这些承诺未实现会影响自己的利益,因此作出的承诺多为口头承诺。发生纠纷时,中介公司往往否认其曾作过承诺,购房者也无法提供有力证据予以证明。
因此,为了避免承诺无法实现,购房者应要求中介承诺落实在合同中,一一写清楚。
三、故意不履行解释居间报酬所对应的具体义务
大部分购房者对中介的居间义务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办理过户也是中介公司的居间义务,但其实并不是。根据合同法规定,居间义务完成的标志是买卖合同的签订,房屋过户属于买卖合同的履行,因此不是居间合同的义务。
而中介公司则会利用购房者的这一误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居间报酬不包括网签与房屋过户的费用,并不予以解释说明,导致一旦房屋买卖交易未能完成时,购房者也无法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责任。所以,购房者有必要让中介在合同中注定具体居间义务。
四、诱使购房者签订规避中介公司责任与风险的文件
居间过程中,中介公司会让购房者签订许多规避中介公司法定义务或减轻、免除中介公司责任与风险的文件。当购房者产生疑问时,中介公司则称上述文件没有实际意义,仅是公司内部要求,不影响其权利等来误导购房者。
然而,纠纷发生后,中介公司往往会用这些有购房者签字的文件逃避其法律责任,而购房者则很难维权。因此,签合同的时候,购房者务必要看清楚合同内容,有问题的条款要提出来,协商一致再签名。
2018-11-06 20:29:25 -
135****2533 有好有坏,好处是税交的少,但坏处是,一旦有纠纷,补偿或是其他经济原因,是按合同走的,你自己看,但我希望你按实际走
2018-11-06 20: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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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介签主要注意:1.注意房屋内部实际状况、更要了解房屋四邻周边环境。合同约定的只是房屋本身基本情况,一旦签约,周边状况出现的问题导致购房者权益受损很难得到法律保护。2.注意卖房者是否为房屋的真正产权人,是否拥有完全、合法的处分权。这个是主要也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中介保证房产的权属问题,并由中介承担责任.3.注意房屋是否受到权利限制:是否设有抵押?是否已被 查封?是否已被出租?房屋用途是否受到限制,民用还是商用?4.注意该房屋产权权属是否清楚。产权不清、产权有纠纷、无产权证的房屋不应购买。5.注意在买卖合同中对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交房程序等作出明确、可操作性的约定。6.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时的房屋状态以及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办法,避免因水电煤结算纠纷影响交房。要强调的是特别注意中介代签的问题,还有对房屋过户时间的约定.建议您还是找个律师帮忙去谈谈,这么大的事,别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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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阴阳合同中买方存在偷逃契税的行为,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出后,可能将和卖家一样受到补缴税款、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数额达到标准时,则可能与卖方一同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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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这里主要是写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2.标的。同时还应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情况。3.价款。这也是二手房买卖合同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位;尾款等。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5.违约责任。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6.解决争议的方式。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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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二手房买卖中介猫腻及解决办法猫腻一:各种名目的代办费用,中介除了要2%的中介费用外,往往还企图在合同中约定一些所谓的手续费、担保费等等。其实这些费用都可以包含在中介费用里的。解决办法:和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前就把各项费用说清楚:合同里就签一个总的中介费用,以防范中介后期想方设法的寻找名目来敲诈。猫腻二:中介串通卖家抬高房价,中介通常是连续让买家看几个明显价高质次的房子,然后再把买家带到跟中介关系好的卖家的房子里,这样买家当然是眼前一亮迅速下定签订合同了。解决办法:同时在几家中介看房,多看几套目标区域内的二手房后做到心中有数(原则上至少要看到20-50套左右才可以大致做到心里有数)。猫腻三:违约责任,中介为回避自己的责任,往往在合同上把各种违约情况后的责任推诿给买卖双方,而自己只拿钱不担任何风险和责任。解决办法:要认真逐项思考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不该买家或卖家承担的中介违约责任,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的写清楚。猫腻四:跳过中介直接交易,有些买家通过中介看中房子后,就企图直接找到卖家进行交易,这样可以把中介费用省掉。但问题是在看房前中介都和买家签订的有看房协议。拿着这协议、如果中介查到买家甩了他们,两年内中介都有仲裁或诉讼权的(一般中介合同内约定仲裁的都是自己关系好的法院);而且还可以有一些私人过激手段用来维护中介的利益。另外需要提醒的是,买卖双方直接交易、特别是需要贷款的话手续还是比较繁琐;交易过程中双方也很难取得彼此的信任。这时候没有中介在中间解释沟通,双方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很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和不信任感,大多难以顺利达成交易。解决办法:尽量不要甩开中介,因为这样既不道德也充满了风险。常见的二手房买卖中介猫腻及解决办法?买卖二手房的合同陷阱?买卖二手房的合同陷阱有什么?一、对交房时间约定中的陷阱,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房产销售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这项约定条款是否合理,其附带注解是否明确,这一点购房人一般很容易忽略或不知其到底是何种含义。二、房屋面积中的陷阱,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一般是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有误差的,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这个范围应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双方一旦约定了房屋面积误差范围后,卖方就应严格遵守。如果误差超出约定的范围,实际上就是卖方违约,没有履行合同。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的允许误差范围,一旦发生问题,无论误差超过或减少多少,法院可能判决购房者败诉,采取多退少补的方法进行结算。比如:**后的实测面积比原来的初步测量面积一下子多出了20平米,如果你的合同里没有约定只能误差小于10平米,你也只能“吃进”,这比支出可不是个小数目。三、房屋质量问题的陷阱,目前房屋质量问题在期房交易合同中较为多见,但二手房也不可避免,由于房屋作为商品,特点是购买期较长,交易过程中各种手续繁琐,与其相关的因素错综复杂,这种复杂的因素往往使购房者在签约购买房屋时难以辨清所购商品的虚实,而只有等到商品房使用之后,潜藏在交易中的矛盾才纷纷显露了出来。结果给购买者带来许多麻烦,甚至造成较大的利益损失。四、物业管理上的陷阱,在签定物业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看其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或对购房者有欺骗行为。同时应对照物业收费标准仔细核对。标准中没有的收费项目,可要求对方出示有关部门的文件,否则有权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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