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房产赠与手续必须要先申请公证;2.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3. 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三条
全部5个回答 >夫妻投靠户口迁移手续?谁比较清楚的,可以分享下吗,谢谢!
154****6609 | 2018-11-06 15:55:35-
156****4914 1结婚证是必需的,2对方户口是否在市内,如市外还需要迁入地办理准迁证,市内的话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居民还需房证。
3、双方户口性质是否一致。如一致上面2条办理,不一致得要问清户口迁入后是否要改变。很高兴为你解答,谢谢! 2018-11-06 15:56:10 -
148****2624 一、前提条件是城镇户口不能往农村迁,只能农村户口迁城镇户口或农村迁农村、城市迁城市。
二、如果夫妻都在在同一区(县),女方迁男方或男方迁女方,要迁往那一方写一婚迁的《申请书》,要迁往那一方的村民委员会打个同意迁入的证明,然后再和《结婚证》.双方户口薄一起拿到要迁往那一方的派出所户籍室直接办理就可以了。
三、迁往(区)县以外,女方迁男方或男方迁女方,要迁往那一方写一婚迁的《申请书》,要迁往那一方的村民委员会打个同意迁入的证明,和《结婚证》,当地派出所出具准《准迁证》,当事人自己拿《准迁证》到另一方派出所下户口,然后再回来在派出所上户口,就OK了。 2018-11-06 15:55:54 -
137****4467 1、先要你娘家那边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2、你老公写申请书(就是申请你户口签过了,夫妻投靠)
3、你们的结婚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你老公的房产证(复印件,你公公的名字也可以)
这些准备好了,到你老公是生产大队(或者说社区居委会)按章,然后送到你们管辖的户籍民警那就可以了。 2018-11-06 15: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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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你想把孩子的户口放在谁身上了?如果想上在母亲户口所在地,那就要先缴纳罚款,如果现在小孩上户口打算随父亲户口所在地上的,要先跟母亲上了当地户口,缴纳了罚款上了户口之后才能申请转到父亲户口所在地,这样的话还要再一次缴纳罚款因为你这个是属于非法生育孩子,孩子的出生日必须在两人去民政局合法登记结婚日前,并且去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准生证,否则就是违法。 不管你是不小心还是法盲,反正你想要给孩子上户口就一定要过计划生育办公室这个关口,就必须要罚款,否则孩子就一辈子就是黑户口,不能享受国家给予的政策享受,比如免费打预防针,日后报名上学也是问题。罚款的标准是,以两个人年收入高的那方为准线,三至六倍的罚款,就高不就低,也就是不考虑收入低的那方任何因素。 既然孩子已出生,关键就在计生办,所以别的部门就别再费神了,看计生办放不放行,这话你自己去理解。祝你好运。 另:孩子的户口有的地方规定是只能随母,不随父,尤其是女方的户籍是农村的。未婚生育要先缴纳社会抚养费再申请户口,具体**好先去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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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购买时需要注意所购楼号在预售范围内。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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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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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分割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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