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房产所有权归属方面的规定:1、《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4、《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全部3个回答 >大家好,我想知道:新婚姻法房屋所有权问题?
131****9060 | 2018-10-24 11: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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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4925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2018-10-24 11:37:08 -
154****2246 由于是婚后购买的,你有产权。请放心。
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去房管局办理加名手续,这是**保险的方法。目前加名已经不需要收取契税了,只收取工本费。 2018-10-24 11:36:56 -
132****6845 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但因出资人是男方父母的关系!如若对方父母保有购房文书文件等出资证明的话!
可视为男方父母对自己儿子的赠予财产!
但是要看当时买房签署文件的人是谁~~~
如果整个买房签署过程都是由你老公全程签署!
责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法律无能力查验男方父母的钱究竟是用于**,还是用于还贷!
但还是建议你跟你老公两个人好好好谈谈!
毕竟你的状况如真的打起官司~~~相信会很麻烦! 2018-10-24 11:36:45 -
134****5384 如果婚前把女方名字加上,需要你们走买卖的方式,把你名下这房子一部分产权过户给她,使得他成为房子共有人,才可以办理加名字手续,这样~~她就拥有一半或是一部分房产产权,一旦离异,她可以主张她名下房产份额!
婚后加名字,不需要过户税费的缴纳,只需要房产证,契税证,结婚证,你来户口本身份证,只有几百元手续费,这样就是视作婚后你把一部分产权赠与了对方,没有特殊约定,就是一半!现实的案列,你这个情况离异,女方**少可以得到30%房产份额!
加名字前提;需要贷款还清,无抵押!! 2018-10-24 11: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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