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还清后需办理的手续:1.购房贷款还清之后,需要先去贷款所在银行办理手续,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由银行在他项权证上盖好公章,写明注销意见,例如:贷款已还请,同意注销抵押字样;2.然后由产权人本人携带房产证、他项权证、身份证原件前来当地产权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处抵押科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3.如果产权证上有多个人的名字的,至少要一个产权人到场,其余产权人身份证原件需带齐也可以办理,有未成年人名字的,监护人需携带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到场办理。
全部3个回答 >房贷结清后应该办理什么手续呢?
133****2337 | 2018-10-18 20:20:26-
158****9500 房贷还清后还需办理以下三项手续:
1、与贷款银行一起办理房屋抵押权的注销手续;
2、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应保险费的退还手续;
3、向开发商办理押金的退还手续(如有)。
如果在贷款期间已办理过房产证,只需把银行的注销单、他项权证及身份证拿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处窗口就可。如果没有办过房产证、还贷结束后把银行的注销单拿到房管处窗口注销,然后办理房产证,必须带以下资料:
1、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户籍证明及私章
2、购房合同书(正本)
3、门牌证及复印件
4、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5、契证有复印件
6、结婚证及复印件或未婚证明
2018-10-18 20:20:47 -
132****7847 还清房贷后,要把房产证从银行赎回来。你需要携带银行所给的资料,包括所贷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复印件、委托人复印件、他项权利证明、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以及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如有房屋共有人,还要携带共有人的房产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只有这样做,房屋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物归原主”。抵押登记撤销了,这个时候房主才对房产拥有了完整的所有权,你可以自由的买卖房子而不受到什么限制。另外,如果你办理贷款时曾经办理过担保手续,还需要到担保公司去办理撤销担保手续,然后才能到房管局办理相关的产权手续。
2018-10-18 20:20:41 -
147****5123 需要办理结清手续。
贷款结清手续:
1.
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2.
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提供由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的《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两证同时交原件)或《抵押证明》;
3.
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4. 带他项权证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房管局会在所有权证上盖章(表示按揭已经还清)。 2018-10-18 2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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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主还需要处理如下事情:1、与贷款银行一起办理房屋抵押权的注销手续。2、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应保险费的退还手续。3、向开发商办理押金的退还手续(如有)。二、若在贷款期间已办理过房产证,只需把银行的注销单、他项权证及身份证拿到行政服务核心房管处窗口就可。若未办过房产证、还贷结束后把银行的注销单拿到房管处窗口注销,然后办理房产证。在办房产证时,需要带好如下资料:1、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户籍证明及私章。2、购房合同书(正本)。3、契证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发票及复印件。5、门牌证及复印件。6、结婚证及复印件或未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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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虽然 现在产权证在你的手中 但是 其中已经注明了 产权已抵押字样(也就是他项权利项中的标注) 待贷款全部还清后 需要持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证明和产权证 身份证到当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一般7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记得 这一项一定要办 现在就有些人忽略了撤销抵押 有的以为到银行还完贷款就结束了 其实不然 否则 产权以后无法交易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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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流程如下:给贷款银行打电话要求提前归还贷款本金;银行同意后带上身份证、贷款合同、还款卡、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到银行指定的支行办理;在提前还款窗口把资料交给工作人员,会给你出个单子到银行柜台办理;到银行柜台把钱存到还款卡里,银行会自动扣除,扣除后会给贷款人一个扣费单据;贷款人把扣费单据交给还款窗口的工作人员,银行会给贷款人一个结清证明;之后会有银行的工作人员带上他权与贷款人一起到房管局办理注销他权;办理注销他权后房子就是全款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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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房产赠与程序: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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