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的。若贷款已还清,则银行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灵活把握贷款的利率和**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的,则认定两套以上。
全部3个回答 >我想了解下二套房购房的利率是多少呢
151****2887 | 2018-10-17 22:43:45-
141****6065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8-10-17 23:08:32
-
137****5776 目前人行公布贷款基准年利率:0-6个月(含6个月),年利率:4.35%;6个月-1年(含1年),年利率:4.35%;1-3年(含3年),年利率:4.75%;3-5年(含5年),年利率:4.75%;5-30年(含30年),年利率:4.90%;贷款利率需要结合您申请的业务品种、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的定价,需经办网点审批后才能确定。 2018-10-17 23:07:29
-
151****7260 为了让央行更好的控制信贷风险,降低房价,因此上调利率。第一套房贷利率基础上享受八五折。而第二套房的利率一般上浮10%,而且**成数也相对较高。 2018-10-17 23:07:17
-
157****2779 公积金贷款是没有首套、二套房分别的。你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是按照公积金**两成,利率3.87%(**新的是多少记不清了)的政策执行的,公积金贷款购买第几套房都是这个政策执行,但如果之前有过公积金贷款的需结清之前的公积金贷款才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 2018-10-17 23:06:55
-
答
-
答
个人住房贷款:1、“首套房”**比例**低30%,即贷款金额**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不实施“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2、“二套房”的**比例**低40%,即贷款金额**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网点审核之后才能确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咨询。
全部3个回答 > -
答
目前厦门来说,如果你的房子是非普通住宅,那么契税是3%,如果是普通住宅那么,契税是1.5%! 如果你是第二套房,而且契税是现在去交的话,那么不管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都是3%!
全部3个回答 > -
答
1,新的房贷政策不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二套房购买家庭只要还清首套贷款,再次贷款也将按照首套房认定。2,另外,如果首套房贷未还清的,再次按揭购房是执行二套房的待遇的,****低40%,贷款利率上浮10%。
全部4个回答 > -
答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形成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在职工工作期间,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纳,归职工个人所有,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第三条 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均应缴纳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以及临时工、三资企业外方肮げ唤赡勺》抗??稹?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般按属地化原则实施。第二章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第五条 起步阶段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各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缴纳住房公积金。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提高,可对缴交率进行适当调整。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额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计算。第七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支付。第八条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来源:(一)企业从企业提取的住房折旧和其他划转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中央企业由财政部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组)审核。(二)行政、事业单位首先立足于原有住房资金的划转,不足部分,全额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付;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在财政预算和单位自有资金中解决。财政负担的经费,按单位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分别负担。(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第九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发工资时代扣,连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第三章 住房公积金的支付第十二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家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支出。第十三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偿还和转移:(一)职工退离休、离职或出国定居时,可由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二)职工调动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新单位该职工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三)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第四章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顺序:(一)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贷款;(二)职工自住住房大修理贷款;(三)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贷款;(四)单位购买、建设住房抵押贷款;(五)在满足支付需要和安排以上贷款后,其余额可用于购买国债。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上述范围和顺序编制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报当地人民政府审定后,下达给受委托银行。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程序:(一)住房公积金使用人(或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定及年度使用计划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交纳情况审查贷款申请;(三)受委托银行按有关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的使用人(或单位)进行资信审查,确定是否给予贷款,办理贷款手续并按期回收贷款。但不能对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的使用人(或单位)以外的使用给予贷款。第五章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第十七条 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等有关具体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计划和财政收支预决算。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领导和监督。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住房公积金机构的具体设置,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第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职责:(一)核定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二)督促各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使用计划;(四)审查住房公积金使用人(或单位)的使用申请;(五)监督受委托银行按协议办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业务;(六)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七)偿还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第二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由当地人民政府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委托指定的银行办理。第二十二条 受委托银行要按照委托协议的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报送报表和交割凭证,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监督。第二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及其管理机构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财政部的统一规定执行,审计、监督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不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如数补交,并罚缴滞纳金。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积金。凡违反第十四、十五、十六条规定的,要限期返还,对挪用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出一部分,公司部分租房公积金在帐户中扣除,个人部分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是已工资的百分比来计算的,公司和个人各出一部分,公司部分由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在帐户中扣除,个人部分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你买了房子,可以继续购买.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本中心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和单位提供缴存、提取情况查询服务。职工只能申请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不能申请查询他人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查询住房公积金,按以下规定办理:一、职工申请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不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无身份证的,不予查询。二、单位因公务或者工作,需要查询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交以下的证明材料:1.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查询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并出示查询人的身份证。非本单位的职工或者非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不予查询。2.律师办理案件需要查询涉案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和《受理案件通知书》(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出示律师执业执照和身份证。3.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需要查询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者《协助查询通知书》,出示查询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三、单位申请查询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出示查询人的身份证。按揭“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初起源于西方国家,本意属于英美平衡法体系中的一种法律关系.后来从香港引入内地房地产市场,先由深圳建设银行在当地试行,之后逐渐在内地流行起来.因为在房地产领域频频出现并正式运用于文本,其含义逐渐演化成了“抵押贷款”,目前在国内已经被正式称为“个人购置商品房抵押贷款”。香港回归祖国前,香港对按揭的规定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按揭是指任何形式的质押(质押是动产的抵押)和抵押;狭义的按揭是指将房地产转移到贷款人名下,等还清贷款后,再将房地产转回到借款人(抵押人)名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所规定的抵押与香港的按揭有一定的区别,即这两个法律对抵押的界定都以转移占有为条件。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