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 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 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 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 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关于夫妻房产协议如果没有公正,具不具备法律保护?
132****0835 | 2018-10-11 17: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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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293 可以啊,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双方自愿签订认可,就有效,不一定要去公证。为了避免以后麻烦,**好是去把房子户过了。 2018-10-11 17: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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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286 婚姻与房产:
**新婚姻法司法解析规定,如果男方在婚前付首期,房产证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就算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子只归一人所有,因此决定对于保护自身权益是很明智的。先说明一下,一般产权证不是在银行,而是是房产所在区域的产权中心,银行持有的也是他项权证。想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或拥有一般权利)有三种方法:一是还清银行贷款,办理注销抵押手续,再凭房产证到产权中心申请变更登记,这方法的经济负担较大;二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贷款银行书面同意,夫妻双方一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婚姻证明、银行相关资料到产权中心申请变更登记,这种效果相对方便,但有个别银行不允许增加贷款人。三是夫妻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合同或者一份约定房屋权属的协议,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这样不需要办理产权证变更登记,但弊端是万一日后男方私自将房产转让,女方权利得不到保障,只能向男方追讨售房款。 2018-10-11 17:34:21 -
135****0395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房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登记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产,但夫妻关系等除外。所以,你们私自约定只对你们二人具有约束力,而对外没有约束力。如果要约定给你,建议你们签订协议,并经过公证后到房管局备案。 2018-10-11 17: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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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826 本身是有效的。但是为了个人以后的权利,建议你**好找个律师,或者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免后期出现反悔 2018-10-11 17: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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