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合同没有约定的,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你好,我是贷款买房,现在交房一年半了,开发商才通知办理房产证,请问开发商是否存在违约?
154****4628 | 2018-10-07 14: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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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903 你好,是要看开发商是否存在违约责任,根据违约责任来确定对方的赔偿数额 2018-10-07 14: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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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187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8-10-07 14: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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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算开发商违约,但该不该赔偿,还需看你们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的举证情况。当然你们可以先和开发商协商,能先达成一个协议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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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 可以拿着你们私下签写的 协议 去法院起诉~~~(或者要求卖家给予补偿~ 一般来说 违反约定都有一个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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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根据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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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明开发商不备案的原因,如果非开发商原因导致的,就无法向开发商追责。2)如果是开发商的问题,可以向房地局举报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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