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期内,物业公司有这想法可以“想”,但不能实施,再怎么“公示”都没用。道理很简单:要守约,按已订的合同价办。服务合同期满,若业委会有意与物业公司续签合同的,物业这时才可提出涨价要求,否则表示不再干了。业委会若觉得它服务好,涨价幅度也不太离谱,“不舍得”让它走,则业委会去做工作,“公示”,是工作方法之一。
全部5个回答 >请问各位,小区的物业费根据什么涨价吗?
145****5623 | 2018-10-06 16:46:26-
145****98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在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在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2018-10-06 16:46:58 -
143****4913 《物业管理条例》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的,为的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
由国务院于2007年8月26日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共7章70条。 2018-10-06 16:46:53 -
142****8243 小区物管费涨价程序如下:
物管费涨价需经业主大会通过才行。
由业委会牵头,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全体业主来共同表决,需要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能通过。
小区前期物业费是在政府指导下制定的,但业委会成立后,物业涨价属于市场经济行为,由市场来调节价格。 2018-10-06 16: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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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没有成立业委会之前的俗称)是物业企业根据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物业协议内容及标准执行,如果当地物价上升,物业公司会按照当时的物业协议内容和标准去当地物价局重新核准价格。物价局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以及当今的物价水平会按照政府指导价范围重新调价。(另外就算物价局不核定标准,按照一般的政策而言,物业收费都会在政府指导价上有个价格浮动范围,一般不超过20%上下,你可以咨询当地物价局的政策)物业服务(成立业委会之后的俗称)这时候开始实行市场调节价,就不会再有价格范围,但是必须要在物业企业和业委会(接受业主大会的委托)的协商同意的基础上才可以定价。虽说是市场调节价,但是也基本超不出政府指导价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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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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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涨物业费,不是物业说了算的。凡事都有理由,凡事都有规则。当前**要做的工作是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很多事情是大家依法定程序有组织的决策的。喷青的激情不能救中国,网上的渲泄也不足以救小区。不经业主大会同意,涨价是无效的。涨价是要报批的。可以在网上查一下。有规定的。凡事要讲法律,做事要讲程序,政府要讲原则,社会要讲法则,物业要守规则,业主要讲的是责任,不要一天天总是说物业如何如何,物业有它很多不足的地方,但是,物业也不是什么都能做到的。问一下我们自己,你为社区做过些什么?社区的发展改善,我们大家都是有责任的。为了我们共同的家------曙光名座,我们要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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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没有成立业委会之前的俗称)是物业企业根据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物业协议内容及标准执行,如果当地物价上升,物业公司会按照当时的物业协议内容和标准去当地物价局重新核准价格。物价局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以及当今的物价水平会按照政府指导价范围重新调价。(另外就算物价局不核定标准,按照一般的政策而言,物业收费都会在政府指导价上有个价格浮动范围,一般不超过20%上下,你可以咨询当地物价局的政策)物业服务(成立业委会之后的俗称)这时候开始实行市场调节价,就不会再有价格范围,但是必须要在物业企业和业委会(接受业主大会的委托)的协商同意的基础上才可以定价。虽说是市场调节价,但是也基本超不出政府指导价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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