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43****8429 | 2018-09-28 11:22:52-
143****9787 很多人一直有疑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离婚,是否可以分割这部分的财产?
目前,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因此,在法律上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离婚一般都会对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常规性财产进行分割,但很多人都会忽略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从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来看,其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就是平时收入的储备,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是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因此,在双方离婚时,是可以主张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
离婚案件中分割住房公积金问题时,首先应严格区公积金款项的取得时间,即区分婚前和婚后。因为婚前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总额后再进行分割。 2018-09-28 11:24:23 -
135****4517 住房公积金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指的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一般为职工工资的5%到12%。按照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部分,而不是住房公积金的全部数额。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后才发现有住房公积金等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分割的,是完全可以再次起诉的。需要提醒的是,由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取得的住房公积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8-09-28 11:24:02 -
141****8579 、公积金算不算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 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作为个人储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具有长期储蓄功能的住房公积金来说,其中一部分就是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实际上就是个人平时收入的储备。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018-09-28 11:23:53 -
145****6733 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哪怕它只在一个人的账户里。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018-09-28 11:23:43 -
153****3337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我国《婚姻法》中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为此,**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018-09-28 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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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婚前男方一个名义购房付**,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算共同财产,女方应当分得还款部分及利息一半的财产。 第二种情况,婚前男方全额出资购房,婚后妻子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自己的名字,添加后该房产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男方赠与女方的财产,离婚应当分割。 第三种情况,婚后夫妻购房,房产证在男方一人名下,该房产应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种情况,婚前男方全额出资购房,婚后妻子要求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女方一个人的名字,该房产应当属于女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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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离婚率的上升,大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越来越关心。夫妻间的共同财产都有哪些呢?一方的住房公积金算不算是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呢?夫妻离婚后哪些是财产要共同分割呢?下面就跟着小编来一起了解一下吧!一、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对于打离婚官司来说很重要,其实可能大多数夫妻只有离婚时才会关心财产问题,很多在办理离婚官司时很多夫妻都不知道哪些是共有财产,那么这样就很可能造成我们自身权益受到损失。下面就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夫妻的共有财产应该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上面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直接指出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根据我国**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也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如若夫妻二人离婚,住房公积金也要被平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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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取消福利实物分房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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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属共同财产,但也应当注意,只在结婚后的这段时间内的那部分才属共同财产,结婚前的那段时间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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