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回来一部分。1、按照正规的购房合同,购房签约后,不能退房,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需支付违约金;2、因乙方原因退房,乙方承担所有损失。所以,你的中介费基本很难拿回来,定金可以根据合同拿回来一部分;3、因甲方原因退房,乙方可以不承担损失。一切违约的追究,遵循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
全部5个回答 >买房交了定金,但是楼盘没开盘,是否可以全部找中介要回来
151****3365 | 2018-09-25 17:42:05-
155****4880 合同如何约定 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018-09-25 17: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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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093 买房交了定金,但是楼盘没开盘,可以全部找中介要回来 2018-09-25 17: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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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428 你好,一般“定金”在合同法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您违约,无权要求定金!需要根据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实际履行 2018-09-25 17: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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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程序其实不算不合理,毕竟行有行规,你通过中介买房子就要遵守中介的行规,这和我们去做其他事情是一样的,你说呢? 我给你一些建议,你试着做一下,可以尽可能的避免纠纷: 1、先将一千元的收据让中介公司给你换成是交付的购房诚意金,一定不能写成是定金。如果查档后发现房屋产权有问题的话,中介公司就没有理由不退还你所缴纳的诚意金,如果是定金的话就有些扯皮了。 2、按规定正式签订买卖契约时才要交定金。现在你想买中介介绍的房子就要按中介的程序来办,不然就别想买,中介也有中介的顾虑。建议你将定金的金额控制在2万元以下,并且要与中介公司签订一个定金协议,切记是单指你和中介公司,与卖方无关。协议的大致内容主要是要写明房子的售价、付款方式,**重要的要写明如果是因为产权问题导致的不能按时按约定签订正式的买卖协议,中介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不退还你所缴纳的定金,且在规定时间内退还。这样即使中介有什么猫腻都不会怕。 3、至于卖家是否同意你一个月后付全款,你**好与卖家核实。通常中介垫资都是要收手续费的。 4、建议你办理过户手续时,要求卖家亲自到场,如果卖家委托给中介办理那可以肯定中间有差额。 言而总之,只要你想买就得按中介公司的程序办,这个几乎没得商量,但通常中介为了促成这笔生意也会不同程度妥协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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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目前的定金纠纷主要是因为开发商的行为没有统一的规范,多数情况是先交定金、签协议,后看合同,而合同中又包含一些由开发商自己拟订的附加条款。买房时注意定金与订金区别 定金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证明债的成立和保证债的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债务未履行之前,先行交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通常人们把购房合同的订金划分为预付款,意思指购房者怕看中的房子不能买到而交的预订的钱,可以理解为一种预付款行为,合同确立、履行时预付款要充抵价款,合同不成立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所以针对你的情况:如果按照合同注明的“定金”,对方违约则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按收据“订金”,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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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碰到过这种情况:交完购房定金后,又觉得对房子不满意,或者又看到了更好的房子,或者又想等一等观望一下……这时候,就会面临一个问题,定金还能要回来吗?虽然钱不算多,但对大多朋友来说,也是几个月的工资,肉疼、不甘。答案是肯定的,能要回来。日常消费品,包括衣服、手机、家电等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七天无理由退款,而房子买卖则要依据合同法维权。一些接触过一点法律知识(xue yi bu jing)的同学说,不能退,因为这是定金,不是订金,违约要没收。这样想是因为没有厘清里面的法律关系,这里有两个合同,您注意到了吗?首先,明确一个概念。预约合同,是为了签订本约合同而签订的临时性(暂时性)合同,其效力具有阶段性。当订立本约合同时,预约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预约合同的效力终止;预约合同还可以通过适用定金罚则而解除。房产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基本信息:坐落位置、面积等; 2、房屋价格; 3、定金条款; 4、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期限,即设定一个较短的期限来约束认购人前来进一步协商签订期房预售或现房出售合同。认购书签订后,购房人必须履行认购书条款所规定的义务。那么,认购人在签订认购书后,是否就意味着必须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呢?如果将来未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购房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即没收定金?**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对此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何适用呢?具体分析如下:1、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应当在某个具体时间之内前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则负有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的义务。如果购房人不履行该义务,显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没收定金。2、如果预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已经前来与开发商协商,但未能达成合意的,对认购人而言并不一定构成违约,应返还定金。因为,认购书的条款一般较为简单,并未涵盖购房人所关心的全部事项;假如双方存在分歧,无法达成合意的内容恰恰是这些事项,则对认购人而言也并不意味着违约。其理由很简单,合同的签订必须完全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之上,未能协商一致而签订预售或出售合同的情形,对于认购书双方当事人而言均不存在违约行为,无须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想拿回定金,具体该如何操作?需要几个关键步骤:1、按照认购书约定的签约时间,去跟开发商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事宜(必须有这一步,否则,没收定金没商量);2、对开发商提供的售房合同提出异议,即对认购书中没有提到,而售房合同中新增加的条款提出不同意见,使交易不能达成,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合同、录音等;3、要求开发商退定金( 一般不会退 );4、告诉开发商,如果不退,就向房管局( 或住建委 )反映;5、直接向上面提到的部门反映,有些开发商可能会退;6、如果还不退,那就只能到法院起诉了。贴一段已有的判决供参考:“认购合同是独立的合同,是出卖人与买受人为约定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而签订的合同,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当事人在认购合同中约定定金,用以担保将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该定金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立约定金。当事人一方违反认购合同约定,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应按照定金罚则承担责任。如当事人双方均无违约行为,只是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协商不一致,或者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收取定金的当事人应当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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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要回来?难。除非开发商违约,否则按合同来。经验告诉我,交定金前要三思,合同条款要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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