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未及时付款 卖方短信通知解除合同黄某在厦门集美区有一套房产,于2015年1月通过中介公司卖给了徐某,双方约定总房款为156万元,分两次付款,首期款在2015年4月支付,但在合同签订之日,徐某需给黄某支付8万元定金。另外,若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中途悔约,需书面通知中介公司,且任何一方超过十天没有履行合同条约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违约,卖方怎么办然而4月到了,徐某并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首期款,直至4月末,等不下去的黄某便通过他人的手机发送了解除合同通知到徐某配偶的公司业务手机号码上,并于不久后将房产卖给了其他人。得知事实的徐某认为黄某擅自将房产卖给他人是违约,而黄某认为是徐某逾期未支付首期款,违约在先,争执不下的两人便闹上了法庭。经法院审判,黄某未依照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中介公司解除合同的决定,造成违约,但徐某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房款,同样也造成了违约。根据根据过失相抵的原则,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卖方将定金原数返还给买方。
全部3个回答 >我买的房子烂尾了怎么办?怎么维护合法权益?
141****1947 | 2018-09-20 23:21:38-
152****8359 烂尾楼的问题,核心就是 在建工程变现,清偿四方债权。所谓(破产)重组,就是通过变卖开发商的股份来清偿债务,开发商还在,但是股东变了,因为在建工程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所以换了股东,也就变相相当于卖了在建工程。
小业主手里持有的,是对这家开发商取得物权的债权。用普通话说,就是先交了钱,等着交房、过户。烂尾楼一般都发生了延期交房、延期过户,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般认为不存在不能退房的情况。
这是个数学题,一般来说业主的全部购房款之和加上没卖掉房子的全部价值应该大于施工、银行、债主的欠款之和。而所谓楼盘烂尾,一定是开发商把业主的购房款挪作他用,导致开发商的资金无法支付施工方工程款才导致楼盘全面停工。
数学公式是这样的:
业主购房款 + 未销售房屋价值 = 土地出让金 + 税费 + 施工方债权 + 银行债权 + 一般债权 + 开发商利益
一旦房子烂尾了就变成这样:
未销售房屋价值 < 税费 + 施工方债权(违约金) + 银行债权(本金利息) + 一般债权(本金利息) + 业主购房款(违约金)
除了业主以外,银行、施工、高利贷都知道盯着没卖掉的房子,只有业主盯着卖掉的房子。这三家都不指望把房子盖好,能挽回损失尽量挽回,只有业主希望复工。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法律上优先权老末的高利贷跑去法院起诉,而法律上优先权**高的购房人互相宣传:别起诉,打官司钱房两空! 2018-09-20 23:22:19 -
137****6819 买了烂尾楼怎么办?
律师建议消费者,假如房屋存在“烂尾”可能,先不要急于向法院起诉,
给发展商一点时间,希望其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消费者的损失可降到**少。如发展商因资不抵债宣布破产,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
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的产权。
“我们现在**担心发展商没有资金完工,导致房子‘烂尾’。那时,我该怎么办呢?”这是位于上海长寿路科维大厦的不少业主在得知发展商暂停建设、拖延交房时对记者说。
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目前有一部分开发商出现了销售积压,资金回笼难等病症,购买了这些企业开发房屋的业主们,有可能会面临楼盘的“烂尾”问题。
对
此,已从事房产诉讼业务近5年的资深律师田叶指出,购房谨慎,退房亦需谨慎。房价下跌、楼市低迷之际,假若开发商再三拖延交房时间,遭遇“烂尾”危机,千
万不要根据合同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此时发展商手里已经没有钱了。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
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
假如发展商**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法院拍卖。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的产权。总之,有产权在手,总比什么都得不到强。
阅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祖斌对田叶的观点表示认同。他指出,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根据有关法规,对楼盘有抵押权利的机构如银行具备优先偿还权,普通消费者并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力。
两位律师均建议消费者,假如房屋存在“烂尾”可能,先不要急于向法院起诉,给发展商一点时间,希望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这样,消费者的损失可以降到**少。否则,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消费者赢得官司,**终也可能遇到“执行难”的问题。
黄
祖斌进一步指出,在决定是否起诉发展商时,业主们必须齐心一致。“如果其他业主打了官司,并且获得胜诉,得到赔偿。而有的业主因为等待发展商完工没有及时
起诉,可能**终得不到赔偿。”等待一定时间之后,如果发展商依然没有找到足够的资金完成项目,发展商就应该向法院提出破产保护。经法院对开发公司析产、拍卖后,获取项目后续完工的资金。 2018-09-20 23:21:54 -
157****3600 像这种情况您只能等政府介入了,开发商肯定是跑了。以后再买房子一定要买大开发商的房子,而且5证必须要齐全,否则有很大的风险,希望能帮助您。请采纳。 2018-09-20 23: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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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构成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即双倍的定金。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定金的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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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人的主要目的是取得全额房款,所以保护自己的利益就要从这方面考虑。比如坚持过户收取全额房款(有资金监管的例外),采取收取定金、**款等必要措施,当然,合同里有关约定必须要有专门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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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未及时付款 卖方短信通知解除合同黄某在厦门集美区有一套房产,于2015年1月通过中介公司卖给了徐某,双方约定总房款为156万元,分两次付款,首期款在2015年4月支付,但在合同签订之日,徐某需给黄某支付8万元定金。另外,若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中途悔约,需书面通知中介公司,且任何一方超过十天没有履行合同条约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违约,卖方怎么办然而4月到了,徐某并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首期款,直至4月末,等不下去的黄某便通过他人的手机发送了解除合同通知到徐某配偶的公司业务手机号码上,并于不久后将房产卖给了其他人。得知事实的徐某认为黄某擅自将房产卖给他人是违约,而黄某认为是徐某逾期未支付首期款,违约在先,争执不下的两人便闹上了法庭。经法院审判,黄某未依照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中介公司解除合同的决定,造成违约,但徐某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房款,同样也造成了违约。根据根据过失相抵的原则,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卖方将定金原数返还给买方。买方违约,卖方应该怎么办?黄某没有采取书面通知的形式,而是用短信的形式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的行为很草率,也造成了违约,但说到底,违约在先的还是徐某,那么当买方违约时,卖方应该怎么办呢?首先,买方违约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房屋出现贬值的趋势,这就会导致买方宁愿放弃定金,也不愿意继续买下房屋;另一种是当卖方没有足够资金还清银行贷款,需买方办理赎楼手续时,买方可能会在此过程中由于手续太繁杂而不愿继续购房;还有一种就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房款而造成的违约。若买方违约,卖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要求继续进行交易,当然也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直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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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级有关政府部门反映。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你们要根据本条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请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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