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婚前的房子看是在谁的名下了,如果是你的名下,现在你结婚了,房子应该会计入你现在家庭的所属商品房数量。如果在你父母名下的话,且你妻子本人名下没有任何房产,那么你和你妻子购房应该按首套房标准执行。
请问婚前已有一套房,婚前继承过户一套经济适用房,婚后可以再买一套房吗?
139****4825 | 2018-09-15 16:29:06-
142****8330 你好,你说的是将婚后买的房给老婆吗?夫妻因离婚对共同房产分割过户到一方名字,不需纳税,若你老婆在离婚后仅有此房则属于首套房。 2018-09-15 16: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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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921 可以买房子,一次性付款没问题的。如果是贷款,就会涉及到房贷利率的问题,利息会高一些,户口与购买房产没有任何关系,只是你的户口可以变更地址 2018-09-15 16: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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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717 这种情况在婚后再买住房属于三套房买入。
因为女方名下有一套住房和母亲共有,男方名下有一套继承得到的住房,婚后不管是以夫妻俩谁名义再买住房,都是三套房买入。
认定是几套房买入,是以家庭为单位,认房认贷。
家庭是指夫妻俩,以及家里未成年子女,三方。三方名下有住房备案登记在房管部门,三方有贷款买房没有还清,都算作家庭住房套数。 2018-09-15 16: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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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做二套房。建房[2011]83号《关于规范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中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通知 》中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规定如下婚前一方有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婚后一起买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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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政策对商业贷款收的比较紧,买房按家庭成员成套为单位,但凡名下有房产的在房管局都可以查得到,你的情况按常理应属第二套房,但各地方政府实施都各有不同,上海北京深圳等一线就属二套,不仅**加成,利率上浮,我们长沙这边只要你以前的房子人均面积未满30平米(包括房改房),再买就属改善型住房,也就是首套。 新规定的认房不认贷就是即使没有使用过贷款,只要名下有房产就属二套!铁路部门的房改房还未出证,你可以去房管局销户。销户之后就不会有记录了。 我有80%的把握你的情况属第一套房标准。况且是动迁了的房改房。并非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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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工作就没关系,可能就是二套房的话**比较高。还有就是你们第一套房是按揭还是一次性?如果是按揭贷款还清了吗?只要没有贷款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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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产权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如果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不享有经适房居住使用权,仅可分得经适房回购或者转让后,按产权比例分割的价款。也就是说,如果只以老人一人名义申请登记购买经适房,老人去世后,其子女不能享受房屋的居住权利,只能将房屋出售折现后,继承现金遗产。 在申请流程上,申请家庭成员如果是在提出申请之后,发布审核登录公告之前死亡的,住房保障机构应当根据人员减少的情况,重新审核这户家庭是否符合准入标准。家庭成员在发布审核登录公告之后,签订选房确认书之前死亡的,这户家庭仍保留购房资格。但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对照减少人员后的供应标准,确定供应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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