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关于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务院的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不能随便买卖。一般根据各地出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对拆迁住宅房,多采用统一安置、统一复建、自拆自建等形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货币安置方式。统一安置房、统一复建房建设应依法向市、辖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全部8个回答 >想知道,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性质一样吗?
147****2888 | 2018-09-09 17:23:37-
158****4284 经济适用房需要五年以后才能上市,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是所谓的买地钱,政府有优先收购经济适用房权利,但回收价格较低。
拆迁安置房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行为,是对拆除你原有房屋的补偿或者叫置换,你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办理全产权房产证,如果你非常着急用钱可以不用等房子完全办好,而只将享受置换的新房的权利卖给开发商或者需要房子的人,这个是不受限制的,但**好在签订合同后去公证一下。
如果拆迁行为是政府,政府将拆迁后的土地用于公益事业,就要看你原房屋的产权了,如果是全产权就应给给你置换全产权的商品房,如果是村产(集体土地上盖的,村民所有的)则政府一般按照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对待,各地的不一样,你**好到房管局咨询一下。 2018-09-09 17:24:00 -
131****0719 一、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二。所谓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而且3证齐全的安置房也是可以贷款按揭的,证件不齐的只能一次性付款。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有产权,可以贷款。但必须是购买满五年以上,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经济适用房才可买卖。
安置房的买卖就要看自己了,原则上来说是等产权证的。 2018-09-09 17:23:53 -
134****9206 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房?拆迁安置房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不能随便买卖。一般根据各地出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对拆迁住宅房,多采用统一安置、统一复建、自拆自建等形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货币安置方式。统一安置房、统一复建房建设应依法向市、辖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根据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关于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务院的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中只能包括3%以下的利润。国家对于对于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有明确的规定:
(一)有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无房家庭或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购买流程是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簿、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收入和住房情况证明或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等资料,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部门申请核准购房资格。经审查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房产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 个月内,在申请人住所地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家庭人口、现住房面积、收入等情况,公示期限为7 天。公示期内无人对申请人购房资格提出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房产部门发给《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凭该证明可选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可见,农村的拆迁安置房是不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二者是不同的两种住房形式。用地性质不一样,适用的对象不一样,价格不一样,取得途径不一样等等等等都有很大区别。经济性适用住房依据的相关文件主要有国务院的《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等等。农村拆迁安置房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各地都出台了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等,你可以具体的去查一下,或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去咨询一下。但国家有明确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可参见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等等。 2018-09-09 17: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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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以优惠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拥有自己住房而推出的房屋类型,其土地是政府以无偿划拨形式交付给购房人的,购房资格和出售转手条件受到严格的限制,在转让时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并要符合购房的年限,而且不能出租。商品房是政府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的形式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由开发商统一规划设计向社会公开出售的房屋类型。这种房屋有完整的产权,可以自由转让和出租。土地的出让金是由开发商在招拍挂的时候就已经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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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主要针对当地中低收入群体,限定了价格,并且在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申请程序以及将来上市等方面都进行了政策限定。 限价商品房,从品质和区位上肯定比经济适用房要高要好,一般商品房拥有的电子巡更、电子告知牌、达标的绿化、背景音乐等配置,限价商品房一应俱全。限价商品房**主要的是房价能比同区域内其他商品房低20%左右。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福利性质的住房,限价商品房完全是商品房。尽管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都是限价住房,但前者是为了社会保障,后者是为了消除市场垄断,同时防止房地产泡沫。经济适用房,主要是开发商在拿地环节免除土地出让金,同时还可拥有一系列减免税的优惠,较大地降低了开发商的开发成本,进而将房子的售价控制在较低水平之内;而限价商品房既然名为商品房,就必须照章纳税,缴纳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要更低,限价商品房的品质要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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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答案是肯定的。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一、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二、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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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吧! 一,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二,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而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安置房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因此不能像商品房那样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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