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新婚姻法规定是属于婚后财产,2.可以去建委将房产证改成两个人的名字,3.离婚后只能协商分割,要看双方所占产权的比例是多少
全部2个回答 >婚前用男朋友公积金贷款,**双方各一半,房产证上可以只写我名字吗?
158****0001 | 2018-09-06 15:33:15-
156****4606 经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可以实现。 2018-09-06 15: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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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163 如果房产证在你们领证前办理,就必须写你男友的名字,因为是用他的公积金办的贷款,如果你们领证后办房产证,写谁名字都无所谓 2018-09-06 15: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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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165 您好:可以写你的名字,男朋友为主贷款人. 2018-09-06 15: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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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决于男方是否愿意处分自己的房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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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可以;2、婚后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支付**,并登记在男方名下的,除外;3、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权主张平均分割。追问:好的,我明白了,谢谢哈!回答:答:谢谢你对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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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子加名字是否有效1、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如果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那么房屋的拥有权只属于一个人。2、婚前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有效的,即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离婚后财产是对半分割的。但是一方如果能够拿出出资证明,则有可能不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个税等税费,与直系亲属见房产证加名相同,只需要双方持证件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结婚之前房产证上加名字离婚后房子产权是否平分?根据我国《婚姻法》法律规定:1、《婚姻法》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2、《婚姻法》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3、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首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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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共有关系。并且即使普通朋友及任意关系的两人或多人也都可以成为房产证上的共有人。同时,共有关系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既可以约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约定共同共有。贷款的时候也可以以两个人的名义申请。按揭房产是婚前个人房产吗若按揭房屋为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必须满足以下要件:第一,婚前以按揭的方式购买;第二,以个人名义购买;第三,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房屋产权证;第四,用夫妻共有财产还贷。但也有例外情况:若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前双方对共同购买的房屋已经达成合意,认可所购买房屋为共同共有,并且出资。此时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这种观点考虑了婚前购买按揭房屋的行为与产权登记之间的关联性。房产证是取得物权的标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房产证,仅仅是婚前购买房屋期待权的延续,而房产管理部门发放房产证的行为,实际上是一方婚前期待权在婚后演化成物权的过程。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购买的有形财产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即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尚未偿还的贷款,为个人债务。共同财产还贷的行为并不改变房屋的权属。离婚时按揭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是离婚案件常见的问题,一般按一下情况分别处理: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夫妻二人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的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夫妻离婚时就按揭房进行处理时贷款银行如果考虑自身利益而不同意一方退出贷款合同,那么在对银行的债务上,双方都不能免除自己的还贷义务。但因为双方已经离婚,如果要求双方在今后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共同承担还贷义务,现实中不便于执行。要想解决问题,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明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由该方承担还款义务并返还对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同时约定在还清贷款可以过户时,对方应当予以配合,还应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但该约定不能对抗银行,一旦约定的还款方不能还贷,另外一方仍需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婚前一方**婚后共同还贷**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除外。如果一方父母以自己孩子的名义购买房屋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因房产证在婚前便已办理,因此应认定是儿子的婚前财产。但房屋其余贷款是儿子夫妇婚后共同偿还的,则婚后二人所偿还的贷款,应认定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房子在婚后增值的部分,同样应视为二人的婚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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