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只能落一个户口,这是毋庸置疑的,但这些问题一般是在买房前协商好的,如果过完户了再追究,如果原房主不同意迁出您也是没办法的。
全部8个回答 >房产过户后,原房主的户口不迁出,新房主能迁入户口吗?
152****7686 | 2018-09-05 18:03:16-
144****7993 按原来规定:房产过户后,原房主的户口不迁出,新房主不能能迁入户口。现在有些地方出台便民措施,允许转入,另立户口本
2018-09-05 18:03:51 -
155****0407 可以的。
1、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2、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2018-09-05 18:03:39 -
158****3503 如果原房主户口不迁走,新房主能迁户口。
因为落在房子里的户口如果没有地方迁移,可以申请落成该处房子的分户,但这样做也需要本人申请。在原房主不到场的情况下,可以先落到分户下,只要手里有房产证,孩子上学之类的情况应该都不会有影响。 2018-09-05 18:03:30
-
答
-
答
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份户口,原房主户口不迁出,新房主户口无法迁入,应尽快督促原房主将户口尽快迁移,如房主拒不迁移,须在当地咨询律师提起诉讼解决。原产权人出售房屋,不迁户口的情况一旦发生则较难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辖,所以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对户口问题一般不作判决,仅就户口问题起诉的一般也不予受理。为避免出现上述问题,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加强自我保护,签订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不仅要明确约定售房者及其家属户口迁出的时间,还应明确不及时迁移的法律后果。如规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几赔偿损失等。一旦出现售房者延期履行或不履行的情况,购房者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事情已经发生了,房主对该房屋有完全产权,那么你与原房主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从自己的问题看,已经与原房主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那么就是该房屋产权的合法享有人,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从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和户籍管理的角度上讲,公民的户口所在地视为其经常居住地,因此对方的户口在自己的房屋内可以视为其经常居住在自己的房屋内,他拒不将户口迁出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房屋所有权。因此,自己在出售该房之前,可以先协商让其从该房屋内迁出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主要是看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和户口没关系的.如果你办好了房产证,他没权分你的房子啊.
全部8个回答 > -
答
户口迁出由公安机关主管,因为迁出户口需要户主的配合,且需要户主提交相应的审批文件及新的落户地址,在户主不配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也无法强制将其户口迁出。不过,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如原房主拒绝将户口迁出,新房主仍可将户口迁入,原房主的户口在户籍系统里会显示“空挂”,从而解决新房主的落户问题。此外,新房主还可以原房主未履行户口迁出义务为由,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迁出户口的期限及对应的违约金,则该约定合法有效,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在此建议,为了避免纠纷,在购买二手房前一定要确认房内户口状况,合同内约定户口迁出条款及赔偿。根据目前的户籍管理规定,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转移,新入住户要求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户口的,新入住户可凭房屋所有权证明将户口迁入。但如果原房东拒不迁出,有2种情况:如果原房东现有房子与已出售的房子在同一个街道或乡镇等近距离区域内,那么公安部门核实信息后,可以强迁户口;如果原房东在当地没有房屋或者房屋在外地,那么公安部门也无法强迁户口或注销户口,只能督促原房东迁出。而对于第2种情况,原户主不主动将户口迁走的话,是没有办法将原户口强制迁移的。
全部5个回答 > -
答
购买二手房后原户主的户口不迁走,如果不影响你落户的话,对你也构不成什么实质性伤害。如果影响你落户,沟通不成只能起诉了,行政干预原户主迁移户口。建议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户口迁出条款。《户籍管理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