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被拆迁安置人关键看户口和是否是常住人口以及是否有承包地,如果具备可认定为被拆迁安置人,可要求补偿安置。
全部2个回答 >我是女方,婚后娘家拆迁爸爸给了我一套房子,当时我的户口在娘家他有份吗?
146****8597 | 2018-09-04 15:19:49-
138****0607 您好!需要结合拆迁政策分析?如果是父亲赠与给您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8-09-04 15: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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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855 你好房产如果是你一个人的名字 属于你父母赠与你的个人财产,离婚男方不分割的 2018-09-04 15: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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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733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2018-09-04 15:20:38 -
136****1214 如登记在您名下,一般来说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2018-09-04 15: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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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201 有特殊约定财产赠与你个人的,跟男方没关系 2018-09-04 1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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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是要分情况的。1.继承的房产在出售时。(1)营业税:从已故的被继承人购买该房产的日期算起(不是按继承人取得该房产时间),满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不满2年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不论是否满2年都要收5.6%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从已故的被继承人购买该房产的日期算起,满5年且是继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卖出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要征收个税。个税的可以采取核实征收,即“(出售房产所得 - 房产原值 - 转让过程中的税费)*20%”,需要提供相关资料;也可以采取核定征收,即按房产现值(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现在的评估价)收1%的个税(非普通住房收1.5%)。因在现实操作中,通常都不能提供相关资料,无法核实房屋原值,一般都是按核定征收从以上回复可了解到,出售已继承到名下的的房产时要交的个税并不高,普通住宅1%,非普通住宅1.5%,满足“被继续人购房满5年”且是“继承人家庭唯一住房“的还可以免个税。也就是说,继承所得房产出售时,与自购住宅出售是一样的,并不因是继承所得而增加税负。因为现在还没有遗产税。所以这要看你继承的房产性质和继承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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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户口还可以再迁回娘家 离婚后女方户口需要从男方户口所在地迁回娘家的,主要步骤有: 1、由女方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 2、由女方凭户口准迁证,到户口现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3、由女方凭户口迁移证,到娘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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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可以写女方的名字,这取决于作为动迁房屋所有权人男方的意志。房屋所有权属于男方婚前所有,因此,男方作为该房屋所有权人对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关于加名字,只要男方自愿,可以在动迁协议订立时与拆迁方协商追加女方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人,如果男方不同意,则女方无权要求强制加名,因为,毕竟该房屋属于男方婚前所有的个人财产,即便经过动迁这个环节,不能改变其个人财产属性的客观事实。2、婚姻法18条所称的“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8条司法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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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关键点在外嫁女户口迁出与否?出入地是在哪?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情况应当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2、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情况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国务院<2000.11>号文件精神鼓历和支持而进城镇的,该文件特别提到:对进镇落户的农民,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3、出嫁后户口迁入大城市后的情况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出嫁女已经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也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了。4、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情况无法分得征地补偿款。因为户籍迁出,出嫁女在婆家已经取得土地,娘家土地被收回。所以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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