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全部3个回答 >房产被查封,离婚怎么分割呀?
134****2137 | 2018-08-27 23:37:39-
132****8732 既然房产已经冻结了,就有被执行的可能,你们的协议不能对抗法院的冻结,建议你不要先支付给对方房款。 2018-08-27 23: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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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506 协商不成,您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被查封的房产,偿还外债权人的债务后,剩余的部门,你们可以均分。不足的,您可能承担还款的责任。
法律依据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2018-08-27 23:38:03 -
155****9326 这个比较难了,你们离婚处理房产的协议,不能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得用夫妻共同的财产来偿还。如果你能找到你前夫的其他财产,用于偿还债务,你的房子或许还能保住。
再看你在该房中有无份额、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等处下手。
建议详细咨询当地律师,网络的回答仅是泛泛而谈,仅供参考。
2018-08-27 23: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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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如果被查封了,仍可以继续住的。房子被查封的,只是在查封有效期内不能将该房屋进行买卖、过户、设定抵押和进行租赁,其目的在于防止产权人转移资产,逃避法律责任,但仍可以正常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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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被查封的住房答
法院查封房子,一般是活封,即到通知房屋管理机关,停止办理该房屋转让的手续,并不影响该房屋的居住。你仍然可以住下去。如果在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拍卖,在同等条件下,你还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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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这套房子一般不会查封,但是也不一定,因为抵押的房子,你只是抵押权人,并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准确的说你是债权人,对这套房子有优先受偿权。避免的方法就是在办理抵押的时候你可以把抵押期限写的时间长一点,比如说写个10年,因为法院的查封期一般是2年,抵押的金额写大一些,这样可以把你的风险**大程度的降低。还有就是跟进查封的风险,就是你刚一解押,法院就立刻查封,这种情况少,在现在的过户流程下,这种情况无法规避,只有解押以后尽快过户。 如果这套房子是他去年才买的话,今年过户的差额营业税没多少钱(卖出价--买入价)*5.5%。所以还是建议尽快过户。 5年时间太长,房价上涨5年后所交的钱恐怕远远大于你现在应该交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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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十五、下列房屋虽未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预查封: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 (二)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 (三)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 《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 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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