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4日,天河、海珠、越秀、黄埔、番禺、荔湾及增城区税局通知,广州多个区域跨区首购房降契税,买家只要在该区无房就按首套房交契税。据了解,部分区域于22日已开始落实首套房契税优惠,这令不少前来打算缴纳3%的契税的市民感到惊喜。 按照此次的契税优惠政策,符合减免对象的人群至少可以节省1.5%到2%的税费,按照2015年广州市一手住宅套均价177万元计算,平均可以节省2.7万元到5.3万元的税费,相当于可以多买两三平方米的房子。 上周央行等三部门传喜讯,从2月22日起执行新契税、营业税政策,但对广州购房者来说唯一能享受的,就是首套房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从3%减至1.5%。而对于此次的“按区划分首套房”契税优惠政策何时实施,税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该政策同样依照省里要求,于2月22日起落地实施,这意味着,22日后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优惠的,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 针对此次契税优惠新政,业界和民众给予了多方解读,关注的焦点多集中于“优惠政策是否会刺激房价上涨”以及“是否表示广州有逐步取消限购的意向”两方面。 然而。 请假装这里有一条华丽丽的分界线。 就在小编的稿子还没写完的时候,2月25日上午,广州市地税局再次发布公告,称落实相关契税优惠政策“缺乏可操作性”,这意味着24日出台的“跨区首套”契税优惠政策在广州暂停实施。 公告全文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社会广泛关注,我市地税系统认真学习,即时研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的工作措施。 《通知》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鉴于目前省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口径,我市落实上述优惠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市局明确如下: 一、在省的政策正式明确前,全市对住房交易税费申报实行预收件处理,个别纳税人确有需要申请办理纳税业务的先按《通知》之前的国家政策执行,待省的政策明确后,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多退少补。 二、纳税人于2月22日至24日已经缴税的,也一并待省的政策正式生效后,按规定多退少补。 三、各级税务机关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遇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跨区优惠政策夭折了,关于它可能的影响,我们以后需要的时候再说……
请问跨区买房,交契税的时候算首套吗?
135****9620 | 2018-08-20 16:18:28-
158****3385 即在广州无论是买二手房还是一手房,只要第二套房跟首套房不在同一个区,就可以享受首套房的契税优惠。此前二套房的契税征收标准都是3%。 2018-08-20 16: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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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938 “首套房的认定现在是县(市、区)为单位了,原来是在全市范围内查询。简单来说,首套房原先是指青岛市唯一,现在则是各区唯一。”青岛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说,在青岛,购房者不管在市南区有多少套房产,但是如果在市北区是第一次买房,契税缴纳时就按首套来交。
举个例子来说,市民王先生在青岛有两套房产,一套在市北区,一套在李沧区,按照原来的政策,后买的这套李沧区的房子是按照二套房的缴税政策来交,但按照新的住房认定标准,契税缴纳就是按首套房来交。
同样,如果王先生有三套房产,各在市北区、市南区和李沧区,按原来政策,李沧区这套房子要按第三套房的标准来交契税,但按现在的标准则是首套房的契税标准。 2018-08-20 16:19:41 -
135****9366 不算二套房的。二套房的界定是以地级市为单位计算的,只要不在同一个地级市购房,仍可以按照首套房计算。二套房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期限在五年以上的二套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不低于7.205%。
例如:现在珠海的第一套房是这样子来定义:1、珠海本地户口的,名下没有房;2、广东省内珠海市外的,户口所在地和珠海两个地方没有房的;3、外省的在珠海本地没有房的;所以不同两地,要看户口所在地有没有房,珠海有没有房,如果以上两个地方没有,就算其他地方有房,按目前的政策,在珠海买房,算是第一套! 2018-08-20 16:19:27 -
152****2689 青岛跨区买房不算首套,只要是青岛的,在青岛其他的区市买都是二套算。 2018-08-20 16: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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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1、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2、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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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首套房的话,建筑面积小于90米的,交纳总房款1%的契税;建筑面积在90-144平米的,交纳总房款1.5%的契税;建筑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交纳总房款3%的契税;如果是二套房的话,不管面积大小统一为总房款的3%。由于你是购买的一手新房,建筑面积137平米符合90-144平米之间,所以你的契税交纳标准为总房款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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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会有疑问,买新房后到底什么时候交税**合适?甚至有些人因为不知道交税时间,而白白浪费了税收优惠,导致卖房的时候受损失。近年来,围绕房地产交易国家出台了减免税优惠政策,而这些政策涉及购房时间、面积、套数等关键问题。对于个人购房的时间,目前税务部门的规定是,以契税完税证明上的时间或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按照孰先原则确定。那什么时候交税能享受相关优惠?正确的应该是合同生效之后就可以去申报交税了,缴纳税款之后才能办理房产证。为了不让开发商占用你的资金,在交钱之前问问什么时候得证。一般一个月左右就能把证件办下来,特殊的也是两三个月。现实中,就出现过有人买房后因未及时办理契税缴纳和办理房产证,从而导致不能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桑女士1996年8月在北京买了一套商品房。2003年,房地产开发商统一办房产证,而他们全家都在深圳,所以一直没办房产证。去年,她考虑卖掉房子,并于2014年9月5日办下了房产证。2014年9月22日,桑女士将该套房卖了500万元。2014年11月27日,桑女士与买主到海淀地税二所办房屋过户,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其材料,称其购房“未满5年,不能享受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减免政策”。**终,桑女士被征缴税费79万余元。但是,桑女士认为,该房早满5年,应享受减税政策,故先后向海淀地税二所、海淀地税局提出行政复议。两家单位均出具行政复议决定,认为征税合法。对此,海淀区地税局代理人称,桑女士的契税是在2014年4月份缴的,房产证是在2014年9月份办的,都没满5年。2015年5月13日,海淀地税局就此案举行了公开审理会议,审查结果仍是桑女士购房时间不足5年,故海淀地税二所对桑女士征税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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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1、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2、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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