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买卖房屋,就必须进行过户。像安置房无法办理或暂时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就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产权归属,并且还要约定严厉的违约惩戒条款,然后再到公证处进行公正。这样买房才比较安全,否则就存在非常大的隐患
全部5个回答 >我家是平房08年把它卖出,当时没过户,双方有个协议,现在要拆迁的话怎么办呢
156****4813 | 2018-08-14 16: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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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849 您可以先完成过户,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确认您对房子的所有权。之后就可以获得补偿款。 2018-08-14 16: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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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067 您好,需要看其拆迁补偿协议内容来看,可与对方积极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忙处理。 2018-08-14 16: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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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8687 已转让出售的房屋未过户,现在国家征地拆迁。拆迁款项一般属于房产所有权人所有,自己作为购买者,可以主张所有权人把补偿款给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018-08-14 16:42:41 -
141****8245 买房未过户的,从法律上讲,房屋的的所有者仍然是卖主,因此,被拆迁人就是卖方,拆迁人应当与卖方签订拆迁协议。
对于买方,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种是,如果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那么卖方有义务协助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因未过户而造成的损失,可能双方均有过错,由双方根据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买方可以根据拆迁补偿(安置)的利益来计算确定自己因未过户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额,并要求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种是,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那么就不可能办理过户手续,因此因拆迁而可能获得的利益就与买方无关,买方不能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来计算自己的经济损失,买方只能根据买卖合同无效而要求卖方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本案中,首先应当考察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本案对我们的提示有两点,一点是房屋买卖一定要办理过户手续,二点是房屋买卖行为一定要合法有效。 2018-08-14 16: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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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的有租赁证商品房的有房产证拆迁的只招有证的人补偿你倒霉了,这样的买卖是国家不承认的有当时的合同打官司有一两分希望,但胜算不大唯有你耍无赖气势硬过他.装做混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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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上面会附有房屋的平面图,上面有院子的话,院子就是连同房子一起属于你的,如果没有,就属于公共部位属于整体小区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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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非农业户口 不具有买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 所以拆迁受偿无法律依据 只能补偿给原房主 要不要回房子 结果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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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的权以登记为准,没有办理登记,房屋的权人仍为原房主,则原房主为被拆迁人,房屋的拆迁补偿属于原房主的。2.如果已签订合同则可以向对方主张经济损失赔偿。3.没有签合同则要根据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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