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义务来自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物业管理公司应向业主收取物业费,但是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又是什么呢? 物业费 物业费的收取时间 物业费的收取时间不是竣工之日,而是正式交房之日,当开发商合法交房之日才是,如果你们的购房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发商没交房就要向其求偿违约金。至于说竣工验收之日算物业费是不对的,竣工只能说开发商工程合格,但是所有权还是在开发商手里,物业费还是开发商交的,当通过交房这个手续把房子的所有权从开发商转移到业主手里,这是业主才开始交物业费的。依据就是房子的所有权的转移问题,所有权在开发商那里就要开发商交。 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样,因物业买受人原因造成交房延误的,物业买受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物业费收取标准 一、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所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面议洽谈而定; 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在具体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 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 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 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 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 1、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2、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3、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4、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5、公平原则。 二、购房者为避免物业管理纠纷,可采取如下措施: 1、签署物业管理公约时,应就有关收费的条款仔细审核,有不合理的要经过协商修改后才能签署; 2、入住时一定要严格验房,查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并实地看房,有问题的及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并妥善解决; 3、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及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敦促其采取措施修复; 4、尽早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对住、管双方的行为加以规范、约束。
请问一下,物业费的收取时间是什么时候?
143****2739 | 2018-08-11 22:49:42-
148****4318 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另外,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8-08-11 22:50:32 -
144****3059 物业费收取时间为:物业公司一般从房开商公告交房之日起算! 但如果按您所说,在这样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如果开始向业主收取物业费,那么就要确定物业公司是否按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行使了相应的职责,是否提供了相应的保洁、保安、工程维护等**基本的服务,如果有,那您就应该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
其他关于“小区没有水电,有的窗户也没有安装完毕,没有安装对讲话筒”等问题属于房开商的问题,应该找房开商协商。
如果物业并没有提供任何相应的服务,那么物业费的收取或起算时间则应该与服务企业协商。 2018-08-11 22:50:21 -
134****4090 一般来说,物业费从开发商将房产移交物业公司的时候就开始计算费用了。只不过在住户收房以前,这个费用属于前期物业管理费,业主收房以后,属于正常的物业管理收费。
业主收房以前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业主收房以后,由业主承担。
另,业主接到开发商的收房通知后,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且经过物业单位书面同意,不管是否接收房屋,都从开发商交房之日起计算物业费。
2018-08-11 22:50:09 -
135****0154 物业费的收取时间不是竣工之日,而是正式交房之日,当开发商合法交房之日才是,如果你们的购房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发商没交房就要向其求偿违约金。
至于说竣工验收之日算物业费是不对的,竣工只能说开发商工程合格,但是所有权还是在开发商手里,物业费还是开发商交的,当通过交房这个手续把房子的所有权从开发商转移到业主手里,这是业主才开始交物业费的。
依据就是房子的所有权的转移问题,所有权在开发商那里就要开发商交。 2018-08-11 22: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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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物业费收取时间为:物业公司一般从房开商公告交房之日起算! 但如果按您所说,在这样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如果开始向业主收取物业费,那么就要确定物业公司是否按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行使了相应的职责,是否提供了相应的保洁、保安、工程维护等**基本的服务,如果有,那您就应该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其他关于“小区没有水电,有的窗户也没有安装完毕,没有安装对讲话筒”等问题属于房开商的问题,应该找房开商协商。 如果物业并没有提供任何相应的服务,那么物业费的收取或起算时间则应该与服务企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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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一般从购房人验收房屋,签字认可后,开始计取物业管理费;也有物业管理公司以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始计取管理费的。如果购房人在购房时,开发商与购房人双方对物业管理费计取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有的开发商在卖房时承诺免第一年物业管理费,就属于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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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费一般包括:保洁费,安保费,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其它还包括物业员工工资、福利费、保险、物业人员培训费、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社区活动费用、工程维修费用等等。一般在物业管理合同中会有注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是以物业合同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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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因此,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另外,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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