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第一步是确认售房企业是否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售商品房的主体应是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是代理销售的机构,必须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授权销售委托书,还需持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和《营业执照》。其次,交纳商品房购房款、签订相关合同、认购书、意向书时,一定要向售房人索要盖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印章的合同、认购书、发票、票据等。再者,购买商品房除要缴纳合同约定的房款、契税、登记费外,没有如“避税款”、“服务费”、“中介费”等与购房款无任何关系的费用。第四,不要参与任何方式的“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市场运作房”等涉嫌违规、非合法性的融资购房。第五,如果要交纳定金,必须看好定金合同,了解合同条款内容,避免进了定金圈套,请理性购房。第六,办理按揭贷款是购房者的选择,房地产开发商有配合的义务,消费者在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对自己能否办理按揭贷款有一个预计。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成,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如果销售人员承诺帮助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将此承诺明确写在合同中。
全部4个回答 >请问:房屋过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156****8500 | 2018-08-01 16:09:28-
157****1915 请问下,你是购买方还是卖出方?
如果你是卖出方,要缴纳:如果产权证为满5年
1.要缴纳营业税5.55,个人所得税总价1%或差价20%
2.如果你的房屋是(动拆迁房,公有住房)虽然未满5年,但是根据政策,可以减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还是需缴纳的
3.如果你的房屋建筑面积超过140,或者容积率小于1,或单价超过所在地的一个价位,只要满足其中的一点,这就是等于非普通住房。所要缴纳的税款,不满5年,营业税5.55%,个人所得税2%或者差价20%,土地增值税千分之五‘满3年减半’。
4.产权证满5年的话,如果卖出方这套房屋也是他唯一一套住房的话,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免。 2018-08-01 16:10:25 -
147****2586 房产过户手续的主要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卖方所需文件:1、身份证明(外地户口需暂住证);2、房产证;3、网签的房屋买卖协议;4、税费缴纳证明。买方所需文件:1、身份证明(外地户口需暂住证);2、网签的房屋买卖协议;3、税费缴纳证明。
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需要的时间过户之后,房产即登记在买方名下,但领取房产证还需要等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根据不同办理机关,时间也不一样 ,一般在7个工作日左右,其中海淀区建委**快,只需一天时间,有些房屋需要到市建委办理土地证,则全部办证时间需要40天左右。
三、本人不能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如果买卖双方的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规定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卖方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买方可以手写一份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时间,可以不办理公证手续。 2018-08-01 16:10:16 -
137****0184 二手房交易八个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避免中介公司的暗箱操作
其一,某些中介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另外,业主名义上虽已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但实际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销售中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尚未过户)从事不法活动,业主仍然拖不了干系。
其二,当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协议中可能存在霸王条款,主要是在代理协议中无代理销售时间的限制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付标准,但是如果业主不通过该中介售房,却要承担高金额的违约金。
其三,在交易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所有费用都须买方承担,但不法中介不明确告知买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只告知买方全部买下标的房产需要的价款,实际上所谓的“全包价”比经纪公司应该收取的服务费用及代收的税费等相关费用高得多。 2018-08-01 16:10:05 -
155****1562 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2018-08-01 16: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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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八个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一、避免中介公司的暗箱操作其一,某些中介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另外,业主名义上虽已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但实际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销售中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尚未过户)从事不法活动,业主仍然拖不了干系。其二,当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协议中可能存在霸王条款,主要是在代理协议中无代理销售时间的限制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付标准,但是如果业主不通过该中介售房,却要承担高金额的违约金。其三,在交易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所有费用都须买方承担,但不法中介不明确告知买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只告知买方全部买下标的房产需要的价款,实际上所谓的“全包价”比经纪公司应该收取的服务费用及代收的税费等相关费用高得多。注意事项二、房屋本身状况用于交易的房屋是否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权属是否存有争议;房屋是否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房屋是否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房屋是否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是否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交易房屋是否存有质量瑕疵。注意事项三、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注意事项四: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注意事项五: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注意事项六:户口问题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对于这类情况,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由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因此买方对户口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注意事项七:评估状况在二手房交易的重要一环是需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在这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就是房屋评估价偏高或偏低,偏离房屋的市场价值。高了卖不出去,低了将遭受损失。注意事项八、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上述问题进行明确约定,避免纠纷的发生,即使发生纠纷也有章可循。如果双方约定的交房时间位于交易流程的**后环节,买方可预留一部分房款,在房屋交接完成后再支付,这样可以提高卖方履行交房义务的主动性。房屋交付后,双方应签订一份房屋交接书,将交房中完成的事项写入其中,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对于房屋交接事项的认可。特别是某些交房事项(如维修基金更名、户口迁出等)无法按期完成时,更应当签订房屋交接书,将未完成事项以及何时完成写入其中,以便将来如期如约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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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买房好像要先选房子,再签合同付全款,然后办理过户什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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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购买私房,需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领取委托书,受托人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要办理委托过户办理。需要由委托人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或公证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才能办理过户;2、如果房屋已经出租,购房者办理过户必须要求卖方提供房屋承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如果房屋有共有权人,购房者应该要求卖方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和其所持有的共有权证书,或者共有权人到场签合同、办理过户;3、如果是购买经法院判决的房屋,购房者在办理过户之前要准备好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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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先在手机软件(新房经纪人)上进行报备带看,填写客户姓名和电话报备以及选好要看的楼盘。第二步给楼盘驻场打电话预约看房时间,确定对方在的情况下你带客户过去方能借力。第三步,带客户去看房时问驻场要看房确认单,并填写好拍照后交给驻场备以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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