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这里“建成”的概念应理解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结转为“固定资产”科目,或者实际投入使用。高山点评:实际投入使用的起点可以理解为“乔迁”的那一天,提供相关的资料;转为“固定资产”的原因是次月可以计提折旧,默认企业已经“投入使用”。2、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的,自使用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所谓“验收手续”,应当是房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手续,也就是常说的“质检站”。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的,从取得产权或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从取得租金收入当月起计征房产税。(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存量房是指除新建商品房以外的房屋。(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5)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份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房产税。
全部3个回答 >企业房产税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
142****8163 | 2018-07-31 10:54:55-
131****7864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的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是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房产税的缴纳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那么从生产经营这个月起就要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己建新房用在生产经营,从建好的下个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下个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买商品房,自己的房屋已经可以使用的下个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己办理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的下个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的房产出租、出借,从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下个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己使用,出租或是出借本企业的建造的商品房是,子自房屋使用或者交付的下个月起,缴纳房产税。
2018-07-31 10:56:27 -
136****662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3〕89号 文件规定: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
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2018-07-31 10:56:21 -
151****4906 您好,会计学堂为您解答
1、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的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如何缴纳房产税
鉴于纳税人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购买方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的规定,应由购买方缴纳房产税。
根据[1987]市税三字第124号文件“根据本市房产税施行《细则》第四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应税房产,不分新旧程度,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账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1987]市税三字第834号文件“企业购入的房产,应按账面价(购入价),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征收房产税”和[1987]市税三字第334号文件“根据总局[1986]财税地字第008号文件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即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规定精神,对于分期付款购房,应以房屋实际应付价款总额扣除30%后的余值作为征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对于纳税人购入的房屋和土地,应自购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2018-07-31 10: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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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缴纳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四月、十月。但是不同的房屋性质房产税缴纳时间有一些区别,出租房收取租金缴纳房产税的时间是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核定的。房产税的征收对象包括位于城市、县城、乡镇以及工矿区的房产,但不包括农村。根据法律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很多,包括房屋的契税、印花税等,其中,契税占到房屋总价的1%,印花税占房屋价格的0.05%,部分地区对购买首套房屋的购房者是有优惠的,可以不缴纳房产税。新建商品屋在使用时,如果中央空调设备已经计算在房屋原值之中,那么房产原值就要包括中央空调设备;二手房新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是作单项固定资产进行入账的,而不计入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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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产税计算方法如下:一、房产税的税率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一)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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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有详细的参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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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