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法院对于此类房屋并不会判决所有权归属。买卖房产一般是以交款收据的日期,为权利取得的日期,该房产应该属于婚前个人的财产。可以要求分割这个房产。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时解决财产分割争议。还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来解决,可能更利于该房屋的分配。
全部4个回答 >房子不过户交易,如果房主死亡,房屋所有权归谁
154****0464 | 2018-07-27 11:58:45-
151****7086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去世,由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要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在法定继承人继承之后,买方和法定继承人在进行交易,进而完成过户手续。 2018-07-27 1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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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256 概括而言,买房者如果想要房屋的所有权,要等继承人将房子登记到自己的名下,才能要求继承人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房者。若继承人不配合将房屋继承到买房者的名下,买房者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 2018-07-27 1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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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6792 根据相关的规定,继承人不仅继承了房屋,还应当履行被继承人购房合同中应当履行的义务。由于被继承人已经死亡,所以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自动归被继承人所有。那么这时被继承人需要去法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处分该房产。换言之就是要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买房者有权依照与被继承人生前签订的协议要求继承人履行将房屋过户给自己的义务 2018-07-27 11: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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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45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房主去世后有合法遗嘱遵照遗嘱指定,无遗嘱有房主的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继承,根据继承法和房地产法等规定都需要先办理公证、之后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
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018-07-27 11: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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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共有。《物权法》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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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按揭贷款的概念我国大陆地区的房屋按揭贷款,是指在购房者已经根据购房合同向房地产开发商先支付首期付款的情况下,剩余购房款由银行以按揭贷款形式发放并直接给予开发商,同时借款人将所购房产的权益或所有权抵押给银行,以担保其按月向银行还本付息的一种抵押贷款。在实务中又被称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按揭”一词是英美法中的mortgage在我国香港地区的粤音译法。英美法、香港法按揭的实质是通过对按揭物所有权的转移来保障债权的实现,同时赋予按揭人以赎回权,其法律构成具备这样的特点:特定财产所有权转移而占有不转移,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确定地取得所有权,债务人则享有通过履行债务而回赎担保物的权利。我国大陆地区的按揭概念与上述不相同。在按揭期间,银行作为受揭人并不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仍归按揭人所有,按揭房屋所有权也不会因按揭人不清偿债务而当然转移于银行手中。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由银行将按揭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或由开发商按之前的约定将该房屋回购,并以回购款偿付银行本息。(二)我国房屋按揭贷款业务的法律剖析按揭自90年代初由香港地区传入我国大陆地区以来,我国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称谓就开始逐渐被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所取代。目前我国大陆地区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始终没有对按揭一词做出界定,实践中的按揭实际上是冠按揭之名,行抵押之实,因此我国大陆地区的按揭贷款业务具有特殊的法律内涵,其主要表现如下:1、从法律法规规定上来看,我国的按揭实质就是抵押。对于现房按揭,就是指现房抵押,直接适用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房地产抵押的有关规定。对于期房按揭,《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将其称为“预购(预售)商品房抵押”。2、从司法解释上来看,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实际是指个人住房担保贷款。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提出了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概念,从该司法解释第23条、第24条、第25条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相互制约关系上来推理,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具有相同涵义。3、从法律主体上看,具有多个法律主体。房屋按揭贷款中,包括借款人(即购房者)、开发商和贷款银行三个最基本的法律主体。4、从法律关系上看,具有多层法律关系。房屋按揭贷款包括三个基本法律关系,即开发商与借款人之间的房屋买卖法律关系、借款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和借款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法律关系。此外,还可能存在以下法律关系:在预售阶段开发商为保证借款人清偿贷款而与贷款银行之间产生的保证合同法律关系;借款人按贷款银行指定的险种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而产生的保险关系;开发商在借款人不能按约定向贷款银行偿付本息时按原房价的一定比例回购房屋而产生的房屋回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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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所有权归开发商或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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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而并非_顶楼住户。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顶楼业主的购房合同的产权不包括楼顶,楼顶是属于业主共有的,既然属于小区公共空间,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监督权归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个别业主私自使用屋顶但不存在违章搭建行为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可以向物管公司投诉,由物管公司督促该业主停止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因此,楼顶使用权并非只归顶楼用户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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