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交纳契税税率通常为通知规定的时间为准,如果没有规定执行时间,则以发布之日为准。 比如《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可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如果没有规定执行时间,则以2016年2月17日为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三、关于实施范围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适用本通知全部规定。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全部3个回答 >契税税率按什么时间
132****7217 | 2018-07-19 15:40:45-
154****7363 契税一般是在新房交付时缴纳。如果你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并且开发商已经为你开具的统一的商品房销售发票,你在签字起的三个月内就应该缴纳契税,超过3个月有滞纳金。 2018-07-19 15: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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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113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 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是地方政府的一个主要来源,对于契税的法律知识,房产、二套房、首套房契税,契税怎么算以及什么时候交,契税是什么以及税率....等等,可以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 2018-07-19 1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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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048 契税新政策按2016年2月22日开始执行。
新政: 1、对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18-07-19 15: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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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交纳契税税率通常为通知规定的时间为准,如果没有规定执行时间,则以发布之日为准。 比如《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可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如果没有规定执行时间,则以2016年2月17日为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三、关于实施范围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适用本通知全部规定。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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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个人购买家庭 住房的(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面积为90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经拥有了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者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的结果,并且将查询的结果和相关的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的而且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的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的实有套数的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真实的,属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且将不诚信的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该按照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的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的结果,税务机关应该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四)具体的操作办法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且不实行契税新政策 条第二项之外,其余的地区均适用本政策。期房契税缴纳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规定,我省契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征收机关申报并缴纳期房契税。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土地使用权出售或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期房契税计税依据。2.土地使用权赠与或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或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3.期房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4.期房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1)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期房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权的,应该按合同规定的期房总价款计征契税。(2)承受的期房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土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期房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期房相同的契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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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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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2日起实行的政策规定,家庭购买7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前提,首套房买入90平米以下契税1%,90平米以上契税1.5%二套房买入90平米以下契税1.5%,90平米以上契税2%,三套以及三套以上契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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