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上诉到法院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 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全部3个回答 >卖房时买房给了卖房一万块钱押金,只写了个收条,没有签订合同,违约了怎么办
155****7127 | 2018-07-18 09:55:53
已输入 0 字
已有3个回答
-
138****4519 按照司法惯例,你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但是你主张的话,对方应当双倍返还。前提是,交的押金还是定金,如果是定金,当按照法律规定双倍返还。收条上若是押金就未必了。 2018-07-18 09:56:17
-
157****7302 可以。法律规定定金双倍返还,
2018-07-18 09:56:10 -
147****8507 首先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所担保的是双方在约定时间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事宜继续协商,以**大诚意促使合同成立。
定金是约束双方在约定时间就买卖合同订立进行协议,并非迫使一方必须订立合同。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也就是说,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所以,能否退还定金关键是你是否在约定时间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事宜进行协商。还要看交定金时认购书的约定。
2018-07-18 09:56:03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买房交流
3171
人正在讨论深圳楼市
深圳买房交流(447)
